那么,量刑公正评判有无标准,其标准是什么呢?对量刑公正有无标准,中外学者均是肯定的,但对量刑公正标准却不尽相同。如日本学者归纳为:(1)与责任相适应的量定。(2)根据刑事政策的观点量定。《韩国刑法》第51条规定:“量刑应参酌下列事项:1.犯人的年龄、性格品行,知能和环境。2.与被害人的关系。3.犯罪的动机、手段与结果。4.犯罪后的情况。”最值得一提和称道的是《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60条规定:“对被认定的犯罪人,应在本法典分则有关条款规定的限度内,并考虑本法典总则的规定,判处公正的刑罚……”“在处刑时应考虑犯罪的性质和社会危险的程度以及犯罪人的身份。其中包括减轻刑罚的情节和加重刑罚的情节,以及所处的刑罚对改造被判刑人的影响和对其家庭生活的影响。”有学者认为,量刑公正的标准是:(1)量刑应当严格依法进行。(2)量刑应当与犯罪的客观危害相适应。(3)量刑应当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笔者认为,从司法公正的角度观之,量刑公正属于实体公正,但要达到量刑公正的目标,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实现。在此意义上说,没有程序公正就没有量刑公正。因而量刑公正的标准似指应达到量刑在刑事审判上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完美和谐之统一。
(二)量刑公正的实现
在具体而复杂的司法实践中,量刑公正的实现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认真考察并正确把握这些因素,有助于量刑公正的充分实现。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