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有抢险救灾、战争等特殊情况下对生命垂危患者的救治,也可以适用此项规定免责。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法谚云,法律不强人所难。意为不强求不可能的事项或法律不强求任何人履行不可能履行的事项。①医学是一门非常古老的学科,也是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学科。时至今日,尽管医学发展迅速,医学理论研究、医学技术水平都有了极大的提高,运用医学手段治愈疾患的能力有很大进步。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医学发展到今天,仍然在许多方面是无能为力的,医学也并未能够达到包治百病的地步。例如,尽管人们意识到化疗药物会产生极大的副作用,放射治疗也会对人体正常的机能造成损害,但是在目前阶段化疗、放疗作为肿瘤治疗的重要手段依然在广泛运用,在许多晚期肿瘤及肿瘤术后治疗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另外,虽然人们早就认识到许多手术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并发症,但是在不进行手术治疗就无法改善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人们还是要进行手术治疗。不难看出,现阶段的医疗水平还是存在局限性的,不能苛求医疗能够解决一切的病患。本项规定是指在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后果,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如果该损害后果的发生是由于受当时的医疗水平的局限而难以诊疗,那么医疗机构就可以要求据此免除赔偿责任。这是属于外来原因的免责抗辩。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核心还是医疗水平的局限性,如何判断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受到医疗水平局限性制约而发生的难以诊治的情况呢?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需要委托医学会医疗技术鉴定机构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来评价。我们认为,以下列举的具体情形属于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情况。
(1)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患者的病情异常,往往导致患者疾病发展迅速,医疗机构可能还来不及实施医疗干预措施,患者疾病已经出现了难以逆转的改变甚至死亡。比如患者因急性心肌梗死到医疗机构急诊,在医师询问患者家属的过程中患者死亡,从进院到死亡前后经历约20分钟,就不能认为医院对患者的死亡负有责任。再有患者体质特殊往往会在医疗过程中发生一些难以预料难以治疗的情况,比如患者系过敏体质,在麻醉过程中对麻醉药物过敏,最终因过敏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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