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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新刑事诉讼法适用问答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4515
  • 作      者:
    肖仕卫, 冯露, 成安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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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刑事诉讼法学者与一线刑事律师共同打造;一问一答逐条解析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解决适用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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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肖仕卫,男,湖北建始县人,先后于2002年、2005年、2009年在四川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6月到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任教,现为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为你辩护网”兼职律师。近年来,曾先后在《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外法学》等CSSCI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并有多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著作5部(独著1部,合著4部);主持国家重大招标课题子课题1项(已结题)、教育部社科基金课题1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项(已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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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治的关键在于法律的适用,而法律适用的前提则在于对法律条文含义的精准把握。《新刑事诉讼法适用问答》为刑事诉讼法学者和专业刑事辩护团队联合倾力奉献,将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结合,针对新《刑事诉讼法》适用的重点、难点进行解答,以更为贴近法律使用者的方式,深度探寻新《刑事诉讼法》的要义与精神,力求全面解读新《刑事诉讼法》适用中可能面临的诸多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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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34.我国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并运用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责任,不履行这种责任,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可见,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本质问题是,诉讼中出现的案件事实,应当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以及在诉讼结束时,如果案件事实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应当由谁来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可概括为以下七点:
    (1)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2)在自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对于缺乏罪证的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3)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4)在例外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例如,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嫌疑人负有说明其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那部分财产的来源的责任,如果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则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但是,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差额巨大这一事实的存在的责任,仍然由检察机关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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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本法任务】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和任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专门机关职权】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职权】 第五条【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第六条【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原则;适用法律平等原则】 第七条【三机关相互关系】 第八条【检察监督】 第九条【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第十条【两审终审】 第十一条【公开审判原则;辩护原则】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不得确定有罪】 第十三条【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 第十四条【保障诉讼权利】 第十五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 第十六条【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第十七条【刑事司法协助】 
2.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哪些刑事案件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3.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以公开审判为原则,不公开审判为例外。不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形包括哪些?
4.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那么哪些案件应当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5.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适用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6.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给予了何种特别保护?
第二章 管辖
职能管辖
第十八条【职能管辖】 
7.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受理上是如何分工的?
8.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受理上发生交叉时,应该如何处理?
9.公检法三机关内部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级别管辖变通】 第二十四条【地域管辖】 第二十五条【优先、移送管辖】 第二十六条【指定管辖】 
10.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案件?
11.人民法院在级别管辖的变通方面,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2.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确定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13.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几类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专门管辖
第二十七条【专门管辖】 
14.具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哪些?它们分别管辖哪些案件?
第三章 回避
回避的适用情形和方式
第二十八条【回避理由和方式】 第二十九条【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 
……

第二编  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编  执行
第五编  特别程序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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