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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最新修正版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3136
  • 作      者:
    郎胜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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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次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强化了刑事诉讼法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方面的功能;使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得以进一步彰显和落实;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进一步为执法机关提供了惩治犯罪的法律武器和必须遵循的规范;为维护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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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部分释义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刑事诉讼法立法目的和根据的规定。
    立法目的也是立法宗旨。本条规定,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目的。刑法是规定犯罪和用刑罚方法惩罚犯罪的法律,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实体法需要由程序法保障才能正确实施,刑法的任务需要通过程序法规范的诉讼程序才能得以实现。要保证正确运用刑法扣击犯罪,保护人民,就需要制定刑事诉讼法。这样,才能依照法定程序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使犯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处,达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目的。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一条曾明确规定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指导我们事业的理论基础,是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指导思想。制定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也应当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之所以写了指导思想,是由于当时我国宪法尚末修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尚未规定在宪法之中,因此,在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我国宪法于1982年已作了修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已规定在宪法之中。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是宪法,既然宪法已包含了原条文规定的指导思想等内容,本条已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因此,1996年修改对本条作了必要的修改。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对本条未作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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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释义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 询问证人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五节 搜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七节 鉴定
第八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九节 通缉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编 执行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附则

第二部分 附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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