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人类生命与健康原则
随着食品生产与贸易的全球化,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连续的食品安全危机使得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已然成为消费者的最大忧虑。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欧盟才迫切地对食品安全制度进行改革,希望通过建立一整套机制保证食品安全,以提升消费者的信心。所以,欧盟及其成员国坚持将保护消费者健康作为其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基本原则,把消费者健康保护和利益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欧共体条约》第52条规定,所有的欧盟政策和活动都应当保证对人类健康的高水平保护,而欧盟第178/2002号条例也将其作为立法的基础原则直接加以引用。
这种坚持以人类生命和健康为首要保护目的的立法导向,使得欧盟在食品安全的立法和实践方面更加侧重于对食品安全本身的保护,即所谓提供给欧盟消费者安全和健康的食品是欧盟食品立法的出发点,整个法律体系都围绕确保所有的欧洲消费者食用同样高标准的食品这个目标来建立和实施。与此同时,欧盟还要求其相关机构和成员国组织积极同消费者进行沟通,确保消费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而具有选择的权利,做到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化;同时欧盟还发起了消费者健康和食品安全行动,努力向消费者提供各种涉及其健康保护的科学建议,使公众明了欧盟及成员国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立场、态度和责任,也让公众注意到自己在食品安全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从而能够努力减少由于未知食品风险因素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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