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为“吃货”的晓莫,10余年间不停往返于深圳和香港之间,她为什么这么爱香港?因为香港是她心目中无可替代的“美食天堂”。她“难拒绝高卡路里、高脂肪、高糖份,不计成本、不吝牺牲身材”,只为常遍香港美食,把“吃货精神”贯穿到底,难怪香港饕客欧阳应霁、纪晓华也要诧异她对香港饮食的了解。“跟着晓莫吃香港,就对了!”
香港作为开埠百多年的自由贸易港,观察它的美食特色和研判背后的发展历程,几乎就是一部另类的城市发展历史。琢磨香港各色美食的来龙去脉,也可以发现这座集合了各色人种、文化和美食趣味的国际化城市的多彩一面。
好吃、会吃的香港人,在这样的美食环境滋养下,变得更“牙尖嘴利”,而愈发推动着城市美食文化的丰富和发展,美食,竟也成为城市中可以大说特说,深挖细究的一种文化特质。《觅食香港》这本书,就是希望借故事、借一个“内地人”对香港的“寻吃觅食”,展示那些美食,说些美食背后的故事。
1. 不知道为什么,人生第一次到香港,第一次走进茶餐厅这种地方,就猛烈地分泌了胺多酚,产生了强大的一见钟情,并迄今数年热爱之情不减,有时遇到很难吃的茶餐厅,也非常大度宽容地:“下一次一定不会这么不好运的。”
有时候仔细想想,这才是真爱情啊。
若这份如此包容大度的情感是对着任何一个人类,想必再怎样的一对怨偶佳人儿,也必修得正果吖!
后来在朋友的提醒下,我也点算了自己热爱茶餐厅的缘由,也可以追溯或找到一些根源。
2. 菠萝油又是菠萝包的升级版吃法,不晓得出处,吃起来建议仍旧沿用吃货法则,不理过去未来,只在当下享受。
据说有阵子菠萝油被评为“香港十大不良零食”之一,盖因菠萝包本来已经用上不少“重口味”原材料制作了,还要在中间夹上一大片厚厚的黄油,当然为健康饮食者所不齿。作为反方辩手,我有理由推测出,评选“十大不良”的人们跟伪道学家们过从甚密;又或者,我还可以更加心怀不轨地认定,这评选也许是人们想推广菠萝油等“不良食物”的另一种反炒作法,让不知、不爱的人,也边尝边骂,以再三确定“骂得真有道理啊,你看你看,真的是很不健康的吃法啊!”然后气哼哼地干掉一整个,罢了还要来杯丝袜奶茶调和干燥的口感,将罪过都归之于人类追求食物口感的恶趣味上。
呵呵,好吃的东西,实在都是太邪恶啦!
翠华的菠萝油一样用上现今最流行的“冰镇”吃法。所谓冰镇,无非是将一块齐整整的黄油切片,放在几块碎冰上出场。冰暂时保持着黄油的形状,吃货自己亲自拎起来,夹进切好的菠萝包中间,似露非露些端倪,重要的是要张大嘴,一口咬下酥脆的皮、弹性十足的包和仍在适咬硬度的黄油,让黄油在口腔的温度下与菠萝包混合一团,在嘴里江湖大战。吃的人必须微闭双眼,仔细品味口腔里的故事,然后自然不自然地发出“唔唔唔”的含糊不清的感叹声。
人类享受的最高境界,也不过就是“唔唔唔”了吧!
3. 蛋挞据说来源于英国,当然当初也不是眼下这个样子。在爱吃之余,对食物的掌故和人物八卦略有所知,会让你陡然变得可爱起来,赢得人群的关注指数也会上升。对于掌故和八卦,我似乎更爱后者。比如安德鲁和玛嘉烈分手,潸然卖掉配方那件事,就比了解蛋挞制作过程本身好玩得多。不过主次要先心中有数,不然全然变成一个八卦爱好者,年头久了只会被人叫做“八婆”。
关于泰昌蛋挞最大的八卦,当然是它曾经吸引到一个红鼻子的著名英国佬的喜爱——香港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彭定康爱泰昌世人皆知,在任期间经常叫人外卖回来给他吃,即使是离任数年后再回香港,居然也旧情难忘地去到中环的泰昌饼家买蛋挞吃,真心痴情吃货啊!这消息当时还上了香港各大报纸的头条,泰昌的老板估计那段时间做梦都在偷笑,这得省下多少广告费啊。对一个饮食类企业来说,省了,就等于赚了。
4. 然,最为内地人知道的,一定是关于“丝袜奶茶”的传说,而这传说的来源有些蹊跷。对这一说法有两解:一是用来形容奶茶的香滑口感,据说跟丝袜一样,绵密滑溜,所以叫“丝袜奶茶”;另一种说法更夸张,曰是为了使奶茶更香滑,几种混合起来的红茶,需用网纹密实的丝袜来进行过滤,这样过滤出来的茶才够匀够滑口……
兰芳园以独创的“丝袜奶茶”闻名,用不同品种质地的红茶混合勾兑,以“丝袜”隔渣,冲出的奶茶,茶味和奶味清晰可分,口感香滑,舌尖舌根感受相同,喝完后口内不会发酸。前文说了,用上“丝袜”这种工具,乃因它孔细而均匀,用来隔茶渣最好,但显然老板还有别的妙招,想必选茶和加工工序中,另有不为人知的秘密。我问过兰芳园的老板娘,她笑着说:“哎呀,尽管喝就好啦,呢地嘢,唔讲得嘎(这些事,不能说哦)!”
哟,碰上商业机密了。
实际上,奶茶是否滑口,的确跟过滤有关系,但我所参观过的所有后厨(有时甚至不必后厨,他们就在柜台里头滤茶),都没有见过用丝袜的,多数都是用一只不知道多少织数的棉布袋过滤而已。
……
专业书评:
朋友晓莫出书,简介里说到自己的三围:“90、74、94cm的三围跟寻吃觅食的生活方式关系密切,难拒绝高卡路里、高脂肪、高糖份,不计成本、不吝牺牲身材。”
现在不是生活困难时期,晓莫还要“寻吃觅食”,吃货的本色昭然若揭。吃货,雅的叫法是“美食家”,不过,我觉得武汉人的“好吃佬”更准确传神。孔子说:“知之不如好之”,又说:“吾未闻好德如好色者也”。好,就是要情不自禁,心心念念都在这件事上,除此无大事,如此,才能算得上是好。
一个好吃佬住在靠近香港的地方,有比这更幸福的吗?没有了。或者说,如果就在香港呢?可能反而麻木不仁。所以,住在离它近的地方,有些距离,也不错,多了寻觅的乐处,寻觅的前提是陌生,得到不容易,必欲先朝思暮想一番然后费力气得之而后快。寻觅的快乐可能有时比真的吃到还要来得大——偷着了不如偷不着——当然,这句话晓莫必定不赞同。
香港是好吃佬的乐园,原因有二,一是这个城市强烈的世俗之爱一直没有怎么受到譬如说政治之类的打扰,就像它一直闷声发大财一样,它也一直闷声过日子。晓莫说:“香港的确不是天堂,它只是个美食天堂。”有篇寓言小说写一只海鸥把飞翔的尽善尽美当作是自己的天堂,香港人就把食物之类做得尽可能的好吃看作是自己的天堂。
二是香港的杂。杂也是丰富。以中国而论,没有什么城市比香港更杂了,它什么元素都来,都接纳,都有,和而不同。本来,中国的食物特点就是不厌其多与杂,把什么都调和到一起的功夫世界一流。香港把这个杂多的特色发挥到极致了。
据说约十年前,晓莫就恋上了香港的食物,一直到现在。有一次跟着晓莫去香港觅食,我们被她领着走街串巷,在一些拐弯抹角的旮旯空地里找到好吃的,还听她讲各家各户的故事,比食物更多的八卦,离不开食又不能仅限于食。比如在港岛有家卖龟苓膏的老店,似乎是1904年开业的,而龟苓膏据说最初是帝王家用来消炎治疗性病的……惜乎我对吃食一事大抵是“我来过,我吃过,我忘了”,除非是文字,虽不能说过目不忘,但到底要记得长久一些。其实晓莫也是这样的有心人,但凡她吃过,觉得好,也会形诸文字,这么多年下来,终于有结集,于是有了《觅食香港》。
这样的书值得有一本,去香港时可以按图索骥。不去的时候,随便翻翻,美食的秘辛是饭桌上受欢迎的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