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同意市政工程师所说的‘实行建筑师登记看起来是不可能的’说法。”
“我所建议的针对这种情况的措施与那些在英国殖民地通行的很相似,就是说,在审查时,除非是由政府机构发给了执照的人签字或设计的方案,其他一概不予考虑。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建议,对于要求得到批准的方案,如果没有已授权的建筑师和测绘师的签字或不是由他们设计的,工部局都应予以拒绝。给这些建筑师和测绘师发执照的事应交给一个由工部局任命的委员会去办理,该委员会应由工部局总董、市政工程师、一位本地工程师协会的提名人以及两位由工部局选出的在上海开业的建筑师组成。合格的建筑师必须向该委员会呈交其资格证明,没有资格的建筑师也必须使该委员会知道他们充分熟悉专业的常识,这样才能得到营造执照。”
1907年6月12日,梅因在他的年度报告中又说:“由不合格的申请人呈具的西式建筑方案的数量正在增长,一些人似乎认为,建造过程中有工部局的监督就足够了,这意味着,一座建筑所得到的专业指导仅仅来自于工部局的建筑查勘员。
“有这样一件事,一个街坊的西式建筑正在没有建筑师的情况下建造,由不合格者干这事迫使查勘员不得不天天光顾现场。还有由于基础不合乎要求,只好由我给请照人写信,让他在基槽里打桩。
“一份由不合格的人呈具的待批方案可能是合乎要求的,因为它可能是按照那些由建筑师设计或监造的建筑方案拷贝而成的。在建造过程中,众所周知,出现了很多问题,这正是工部局在缺少建筑师的情况下应负的责任。在我看来,工部局正在损害纳税人的利益为一些人做技术指导。”
梅因强烈希望:“如果可能,工部局应该有权否决那些由不合格者呈递的方案,特别是对西式建筑,无论比例高低都要否决。”他说:“仅仅想想上海地基那不牢固的特性,要求这种权力就不是无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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