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要点】
(1)企业已制定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内容完整,程序完善。
(2)各类作业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许可或审批手续。
(3)船舶保存有各类危险作业过程记录,相应许可或审批手续资料齐全。
五、制定船舶防碰、防风、防雾、防触礁、防搁浅、防火防爆、防人员落水、防污染,靠(离)泊作业、过闸、过桥,以及通过危险航段和船舶求助作业等关键性操作措施,并严格实施。(★★★)
【释义】
(1)企业应在完善包括船舶防碰、防风、防雾、防触礁、防搁浅操作,防火防爆操作,防人员落水操作,防污染操作,靠(离)泊作业操作,过闸、过桥操作,通过危险航段操作,船舶求助作业等关键性操作规程或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应的预防和操作措施,以确保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船舶防碰、防风、防雾、防触礁、防搁浅操作措施。措施应包括气象收集、锚地选择、应急预案等内容,能见度不良时的船舶防碰撞、狭水道航行时的船舶避碰、进出港口时船舶防碰撞要有具体预防措施。
②防火防爆操作措施。在机舱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如下防火防爆措施。应掌握机舱结构、设备、储油数量、各种管线及油污物等情况,了解烧焊的部位、工程量、工艺、动火点周围状况,制定明火作业中防火技术方案。应对燃料油、机油柜、供油管、阀、主副机等,在动火前半小时用测爆仪测可燃气体浓度,察看现场防火措施。准许动火的基本要求是机舱油气浓度控制在1%以下;动火的油管线和舱、柜已隔离;受高温熔渣、热传导、辐射热影响的范围无可燃物或已采取有效措施;动火部位和相关的舱室、结构、设备等已无火险隐患;烧焊设备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烧焊工有有效证件,按动火要求操作;看火人员、防火器材到现场。
③防人员落水操作措施。船舶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营运。制定人员落水预防措施,设施齐备。
④防污染操作措施。船舶进行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水上过驳作业、船舶污染物接收(含港口、装卸站)作业、船舶清舱作业、船舶修造与拆解作业、围油栏布设作业,必须制定防污染操作措施。
⑤靠(离)泊作业操作措施。船员要熟悉靠、离泊作业技能,操作要领,注意事项以及靠、离泊操纵的基本方法。
⑥过闸、过桥操作措施。船舶过坝、过桥、过闸船长应亲自指挥或操作,听从现场海上巡逻指挥,切不可麻痹大意。
⑦通过危险航段操作措施。船舶要注意收集洪水期库区、躲让漂浮物、过闸、枯水期特殊航道、航道部门公布的提请注意航道的航行信息,要遵守操作规定。
⑧船舶求助作业操作措施。做到有措施、有落实。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