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视廊景观:视廊应包括观景点与景观对象相互间的通视空间及景观对象周围的环境。
3)空间环境景观:层层叠叠,主要规划控制突出的、点状或片状的、依附山体层层叠叠的、结合自然环境的人工建(构)筑物(包括山地步道、缆车、索道、观光电梯等)的空间环境景观。重视全貌和总体轮廓。
4)街路景观:主要是突出山地城镇街路所呈现的自由格局,以及曲线与直线组合的柔和美的舒缓感。对不同性质、交通特征、位置及宽度的街路应作不同的处理:
(1)交通性道路(包括快速路):应从连续、动态的视觉效果出发,把握其景观的序列变化及总印象,利用山峰、陡崖、江河、桥涵、森林以及历史文物古迹、标志性建(构)筑物、大型广告牌等为借景,增加其趣味性与变化。其线形应流畅、简洁。
(2)生活性街路:其景观应按居民的活动方式,反映出当地浓厚的生活气息,把城镇的历史景观、人文活动、山地文化与各种自然元素紧密结合起来。山城各种形式的步行街,最具山城特色,宜人的街巷尺度与广场,可以激发人们的公共活动性,缩短人的社会距离,增添生活情趣和场所感。
3)农地、山林、绿化等区域景观:包括城镇周围的面山规划与控制,城镇内外立体绿化和基本农田等,并形成景观对象。
4.提炼和塑造自身的城镇特色
1)山地特色包括城镇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自然因素有无形和有形两种,社会因素有城镇性质、产业结构、经济特点、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城镇物质空间等。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决定着城镇的特色。
2)在规划设计中,应该把山地自然生态的多样性作为形成特色的基础,利用空间立体性、多层次性作为景观表现的手段,再加上当地的文化因素,以提炼出每个山地城镇自身的特色。
3)在规划设计中,应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从整体出发,多设置开敞空间、城镇阳台、视线走廊,借山、引水入城(有条件情况下)、引林入城(绿楔),以形成山、水、城、田有机结合互为呼应的、独特的生态景观体系。
5.处理程序
1)在水平方向上,以城镇景观为中心,逐次向近郊和区域展开;景观组织上,由城区的精雕细刻到区域选取,旷野略景、主次分明。
2)在垂直方向上,从水面、平地、丘陵,直至山峰绝顶,考虑从各种俯瞰、仰视、平视中获得丰富的景观形象。
3)在历史进程中,城建过程中,保留人文景观内容,如古建(构)筑物,摩崖石刻等为城镇发展留下实物证据,为城镇景观增加丰富文化内容。
4)使景观内涵富有哲理,外形注重意象。景物形象要形势结合,而不是孤立地去表现单体建筑本身的完善、奇特,要凭借周围的自然环境,“因地构筑,借景而生”,以群体组成一个和谐的空间。组合中,建筑的布置讲究主客层次和虚实对比,追求内在的理想,如做文章一样,“起”、“承”、“转”、“合”,结构层次分明。
由于地形的多变与阻隔,因此山地城镇的开放空间更成为景观设计的重点,并应将公园、绿地、广场、步道、水体溪流、运动场等地串联成为一个开放空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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