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的逻辑起点不是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否必要,是否可行的问题,而是如何建构、以什么样的理念和原则来建构的问题。就我国国情来说,由于历史、政策等多方面的原因,农民作为一个整体在社会中基本上处于弱势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不少农民又面临着身份和生计的转换。而家庭保障、土地保障、集体保障的日渐式微,加上社会保障覆盖面狭小、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不完全,使得城乡社会保障存在明显差别。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尤其是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刻不容缓。期海明所著的《城市化视域下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研究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多种模式及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实际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还介绍了部分有代表性国家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践经验,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农村合作医疗、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农民工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构建和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机制做了尝试性研究。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