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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社会保险纠纷实用法律手册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33792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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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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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十一条: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十二条: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三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十四条: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十五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七条:企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之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第十八条:确定受托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方为企业,另一方为受托人。
    第十九条: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账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
    受托人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确定委托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条:企业年金基金必须与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企业年金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其他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5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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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社会保障简图
一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2011年6月29日)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2011年9月6日)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2011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
(2010年3月16日)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2009年7月23日)
劳动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
(1997年4月8日)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3月19日)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2001年5月8日)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2003年2月27日)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2009年11月27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调整规范的通知
(2010年6月28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删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品种及调整规范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
(2011年10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对聘任合同解除或期满后的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社会保险关系适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2006年12月25日)
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2001年9月20日)
关于取得国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回国工作人员在国内工作期间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复函
(2001年9月10日)
典型案例
1.企业与职工约定不办理社会保险案
2.放弃社会保险被拒绝案
常用文书
1.劳动合同(参考范本)
2.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程(参考范本)

二 社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999年1月22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3月19日)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1999年3月19日)
关于如何执行和解释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规定的复函
(2002年7月31日)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2011年6月29日)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
(2010年1月2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09年5月25日)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2001年5月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11月30日)
审计署关于加强地方审计机关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
(2007年4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
(2000年2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复
(1998年3月25日)
典型案例
1.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确定争议案
……
三 养老保险
四 医疗保险
五 工伤保险
六 失业保险
七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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