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儒家的“中和”观念,一个是道家的“反衍”观念。孔子曾提出“中庸”的观念,他又说过:“过犹不及。”(《论语·先进》)“中”就是无过无不及。《中庸》一书中又提出“时中”的观念。“时中”即是随时取中。“中”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随时间情况之不同而做得恰到好处,就是“时中”。《中庸》一书中又提出“中和”的观念:“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所谓中即是不陷于任何一偏;所谓和即是合乎节度。“和”的观点也是儒家伦理学说中一个重要观念。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他区别了和与同。关于和同之分,《左传》中有详细的解说。《左传》昭公二十年:“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日可;君所谓否,据亦日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同是重复同样的东西;和是会合不同的东西而达到一种平衡。和的观念含有否定之否定的意义。《国语·郑语》中记载史伯的言论道:“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色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和即是“以他平他”,即会合不同的东西而达到一种平衡;如此才会有新事物发生,所以说“和实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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