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样品标识
采集的样品应有唯一性标识,以避免样品之间发生混淆,影响监测结果。样品的标识应符合《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1-2009)中3样品标签设计规定。
⑧采样记录
按照样品采集现场记录的要求详细记录相关信息,记录信息应全面完整原始、字迹清晰,使用黑色签字笔、蓝黑或墨水笔填写采样记录,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地表水样(包括水系沉积物)采样点位/断面名称、河流(湖、库)名称、采样时间、样品感观描述、样品体积/重量、样品数量、样品编号、加入保护剂、生物现象、水文参数、气象参数、采样人员等,以及现场测定项目的结果记录。
地下水样采样点位名称、井深、水位、采样时间、采样深度、样品感观描述、样品体积、样品数量、样品编号、加入保护剂、水文参数、气象参数、采样人员等,以及现场测定项目的结果记录。
气体样品采样点位名称、气温、大气压、天气情况、采样流量、采样始末时间、采样体积、样品数量、样品编号、样品体积、采样人员等,以及现场测定项目的结果记录。
土壤样品采样点位名称、经纬度、土壤类型、植被、作物种类、土地利用情况、周围环境、天气情况、采样深度、采样重量、样品数量、样品编号、采样人员等,以及现场测定项目的结果记录。
现场拍照必要时,监测或采样人员应对现场监测位置或采样位置进行拍照,按要求对采样点位的近景、远景、采样点位/断面、采样过程、采样点位编号进行拍照。
样品运输样品采集后,应尽快送到实验室分析,避免因生物、物理、化学等因素的影响而使样品某些组分浓度发生变化,应立即进行低温或避光保存(包括运输过程中),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玷污、变质和损坏。运输时有专人押运,保证运输途中包装不破损,样品不受外界污染,运输过程和样品存放无交叉污染。样品的运输过程应符合《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1-2009)中4样品运输规定。
样品交接样品应由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交接时,样品管理员在传递过程中应加以防护,避免受到非正常损坏,清点样品数量和每份样品的体积/重量,样品状态、容器和数量。填写交接记录,送样人员和接收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注明样品的编号、数量、特性和状态(完整性),是否有异常情况并说明是否需留样,检查采样记录,样品的交接应符合《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1-2009)中5样品接收规定。接收的样品放样品间留待分析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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