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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手册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111982
  • 作      者: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
  • 出 版 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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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洪水调蓄等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的区域,对维护国家或地区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对重点或脆弱生态区域的保护,先后制定发布了一系列规划。2010年,国务院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及禁止开发区四类,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限制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出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四种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同时确定了每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的县域名单。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渐有序转移。在开发管制方面,要遵循以下原则:(1)对各类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制,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不得损害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2)开发矿产资源、发展适宜产业和建设基础设施,都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空间范围之内;(3)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占用的空间,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维系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4)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严把项目准入关;(5)在现有城镇布局基础上进一步集约开发、集中建设,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县城和中心镇,提高综合承载能力;(6)加强县城和中心镇的道路、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手册(第1版)》整理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相关的文件、技术方案、技术指南以及软件使用手册,方便参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的管理及技术人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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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省级数据审核
  相关省份负责完成辖区内所有被考核县域上报自查报告及数据资料的审核,并编写省级数据审核报告以及数据指标汇总表。
  2013年省级数据审核工作通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审核软件(以下简称“数据审核软件”)完成。数据审核软件会对被考核县域上报的电子版数据材料进行自动提取,然后对各类数据进行自动审核,并按照统一的模板生成数据审核报告及数据汇总表等材料。
  省级数据审核报告及数据汇总表格式以数据审核软件格式为准。
  (三)县域水质、空气质量及污染源监测
  2013年被考核县域要继续完成县域地表水水质、空气质量以及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地表水水质监测
  被考核县域地表水水质监测要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所监测断面必须为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的通知》(环办函〔2011〕1440号)文件要求上报并经环境保护部备案的断面(水质断面名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发布)。
  监测频次:国控断面每月监测一次;省控和市控断面按照相关省(区、市)环保厅以及地(市)环保局的规定开展监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的河南、湖北和陕西三省份的有关考核县域,其水质监测频次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2年5月发布的《关于开展丹江口水库库区及其上游水质专项监测的通知》(总站水字〔2012〕85号)的要求开展监测。对于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而新设立的地表水水质断面,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全年至少保证监测4次。
  监测时间:在监测月份的上旬(1-10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
  监测项目: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详见本书6。3部分)。
  对于只有季节性河流或无地表径流的县域,在向所在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说明文件,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可不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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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规章制度
第1章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
第2章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第3章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关要求
第4章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名单

第二篇 技术方法
第5章 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6章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指标监测技术方案
6.1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要求
6.2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空气质量监测断面(点位)及重点污染源名单
6.3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指标监测方案
6.4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水质、空气质量及污染源评价方案
第7章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数据技术审核指南
第8章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现场核查技术指南

第三篇 数据填报与审核软件使用指南
第9章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填报规范
9.1 适用范围
9.2 填报内容
9.3 填报要求
第10章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省级数据审核软件用户使用手册
10.1 引言
10.2 系统运行环境
10.3 系统安装说明
10.4 系统主界面说明
10.5 系统功能操作说明
第11章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县级数据填报软件使用手册
11.1 引言
11.2 系统运行环境
11.3 系统安装说明
11.4 系统主界面说明
11.5 系统功能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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