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研究
研究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问题,首先需要廓清几个核心概念,从而明确研究定位,进而需要梳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在机理和战略构想等基本问题。本章第一节在对生态文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明确研究定位;第二节在对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关系考察的基础上着重阐述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之间的内在机理;第三节基于生态文明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提出产业生态化、消费绿色化、资源节约化、生态经济化等目标性战略以及生态科技创新和生态制度创新等手段性战略;第四节对本书框架结构和研究方法作出说明。
第一节核心概念界定与本书研究定位
本书主要源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公开招标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研究”,是一个命题作文。为此,需要在界定几个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审清题意、明确定位。
(一)生态文明
1.生态文明的提出
人类文明形态先后经历了“人不敌天”的史前文明、“天人合一”的农业文明和“人定胜天”的工业文明等阶段。生态文明是在对工业文明的反思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在“人定胜天”价值理念驱使下,人类社会经济至上主义横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同时大自然也在以生态规律作用的形式对人类实施报复和惩罚。尤其是20世纪中叶以来,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日益受到生态环境恶化的严峻挑战。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突出表现为能源危机、森林锐减、土地退化、淡水匮乏、酸雨频发、温室效应、海洋资源破坏、自然灾害增加等。
正是在对工业文明不断反思的浪潮下,人们逐渐意识到,传统的工业文明发展模式是难以持续的。这种把物质文明的发展放在绝对的中心地位,只注重经济上的投入、产出而不顾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的理念,是一种片面的、不科学的发展理念(王正平,2007),是一种“天人对立”、“人定胜天”的错误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是人类建构生态文明的纲领性文件。该报告全面论述了20世纪人类面临的三大主题――和平、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把它们当做一个更大课题――可持续发展的内在目标来追求。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则是人类建构生态文明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最广泛和最高级别的承诺,而且还使得可持续发展思想由理论变成各国的行动纲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1994年,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精神,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颁布了旨在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以及人口、教育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中国21世纪议程》。“九五”计划首次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同科教兴国战略并列为国家的两项基本战略。“十五”计划具体提出了可持续发展各领域的阶段性目标,编制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专项计划。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和谐社会”理念,并将“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十一五”规划,不仅强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而且首次将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规划。2007年党的十七大又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这样,就把我国对生态文明的认识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高度。“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系统化,要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全新的文明形态构想,在四个方面区别于工业文明:首先,在生产方式上,它追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而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GDP不再是衡量社会福利的唯一标志;其次,在生活方式上,它倡导生活的质量而不是低层次需要的满足,反对过度消费,倡导可持续消费;再次,在社会价值上,它的归宿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而不是以人为中心,自然被赋予了道德地位;最后,在社会结构上,它努力实现更高程度的民主,强调包括环境正义在内的社会正义,并保障多样性。
生态文明走出了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从文明重建的高度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的关系,把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视为人类文明一种新的存在方式。从人类文明的历史演化来看,人类已经走过依靠“黄色土地”的农业文明,即将走出依靠“黑色石油”的工业文明,现今正站在“绿色生态”的生态文明的门槛前,正在步入一个全新的生态文明时代,正在追求人与自然“天人和谐”的境界,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刘爱军,2007)。
2.生态文明的内涵
生态文明是由生态和文明两个概念构成的复合概念。其中“生态”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最早的意思是房屋、家庭,19世纪中叶以来被赋予了现代科学意义,主要指自然界诸主体、诸系统之间交错复杂的关系。“文明”一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已有记载,如唐代孔颖达注疏《尚书》时将“文明”解释为: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经天纬地”意为改造自然,属物质文明;“照临四方”意为驱走愚昧,属精神文明。在西方语言体系中,“文明”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城邦”的代称(潘岳,2007)。简言之,文明是指人类社会的开化程度和整体进步状态。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来讲,文明则是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自我改造的结晶。
我国学术界对生态文明的含义界定大致上存在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
狭义的生态文明是指人类特有的对待自然物和自然环境的方式,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现实文明形态或者行为准则①。它是指在合理继承工业文明的基础上,用更加文明与理智的态度对待自然生态环境,重视经济发展的生态效益,努力保护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姬振海,2007;刘爱军,2007)。它强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行为准则,并以此衡量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
广义的生态文明是指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它强调从经济、政治、法律、道德、文化等各个层次对人类社会进行调整和变革,使人类社会能够同自然生态系统形成协调共存的关系②(张慕?等,2008)。
生态主义者往往强调广义的生态文明概念,对工业文明否定得多一些,其中的极端者倾向于全盘否定工业文明的成就,认为工业文明没有什么值得继承的成果;而科学主义者所说的往往是狭义的生态文明,对工业文明肯定得多一些,其中的极端者则不允许否定工业文明的任何主要方面。客观公允的观点应该是,生态文明必须继承工业文明的一切积极成果,同时又必须克服工业文明的致命缺陷,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的扬弃。
本书认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经济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人的发展规律,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作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沈满洪,2010)。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是尊重自然,维护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生态平衡;其实现途径是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其最终目标是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秩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人与自然”中的“人”,是指人类社会;“人与社会”中的“人”,是指人的个体;“人与人”中的“人”,是指个体的人、群体的人、代际的人三个层次的人的总称,也是主体的人与客体的人的总称。
(二)区域经济
根据区域经济学理论,区域经济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区域之上的。所谓经济区域就是人的经济活动所造就的、围绕经济中心而客观存在的、具有特定地域构成要素并且不可无限分割的经济社会综合体(高洪深,2002)。经济区域具有下列特点:第一,经济区域是人的经济活动的产物,没有人的经济活动就不构成经济区域。第二,经济区域是具有层次性的,一般可以分成三类:国内的经济区域,如中国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超越国家界限由几个国家构成的世界经济区域,如欧盟经济区;几个国家部分地区共同构成的经济区域,如湄公河流域经济区域。一般情况下,经济区域特指一国经济范围内划分的不同的经济区。第三,经济区域不能无限划分,因为划分经济区域必须遵守“同质性标准”和“功能性标准”(陈秀山,张可云,2003)。第四,经济区域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区域划分标准和区域物质结构的变化,经济区域也可以进行调整。
与经济区域的概念相对应,区域经济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内部因素与外部条件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生产与消费的综合体。每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都受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技术条件、公共政策等因素的制约。区域经济是一种综合性的经济发展的地理概念。它反映区域性的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现状及其问题,尤其是指矿物资源、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主要表现在地区生产力布局的科学性和经济效益上。区域经济的效果,并不单纯反映在经济指标上,还要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所构成的综合效益。区域经济学一般侧重于研究区域内的经济发展问题,把其他区域视作外部条件。由于区域和区域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商品和要素的交流,因此,区域经济发展不能不考虑区域间的经济发展问题。这样,就需要运用系统分析方法,综合考察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发展问题。因此,本书既考察区域内部的问题,又考察区域之间的问题。
(三)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的含义是随着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大致上可以分成下列四个阶段:
1.经济增长观与协调发展
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中,重点考察国民财富的增长问题,也就是经济增长问题。经济学家认为,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也就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最大化,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状态就是帕累托最佳状态,就是经济均衡状态。因此,自马歇尔以来,协调就是均衡。不同协调理论的差别只是对协调的决定力量、影响因素及其实现机制的不同认识,及其导致的不同政策主张(熊德平,2009)。
2.经济发展观与协调发展
传统的经济增长观只关注产出的增加。发展经济学则严格区分了“增长”和“发展”的差别。“经济增长”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包括产品和劳务在内的产出的增加,也就是说,经济增长指的是更多的产出和更高的生产能力。而“经济发展”则意味着随着产出的增加而出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变化,这些变化包括投入结构、产出结构、产业结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科教文卫、公众参与等在内的变化。因此,经济增长的内涵较窄,是一个偏重于数量的概念;而经济发展的含义较广,是一个既包含数量又包含质量的概念。如果做一个比喻,经济增长好比快速成长中的孩子的身高的增长和体重的增加,经济发展好比快速成长中的孩子伴随着身高的增长和体重的增加而出现的知识的增加、涵养的丰富、素质的扩展和能力的提高。因此,经济发展思想中已经包含着“协调”的意思,但是其“协调”的时间主要局限于代内。
3.可持续发展观与协调发展
针对传统经济理论“重现在,轻将来”的倾向,可持续发展观特别强调代际协调。挪威前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主持完成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97)这个定义一方面强调“需要”,包括当代的需要和后代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强调“限制”,包括代内的限制和代际的限制。实际上,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人类自身的发展,而且是人类与其他物种的共生;不仅是当代人的发展,而且是人类的持续发展;不仅是局部人的发展,而且是整个地球人的全面发展。要实现代际的协调发展,必然要求代内的协调以及人地之间的协调。但由于布氏定义从文字上看是特别强调代际协调,因此,给人感觉可持续发展观仅仅强调代际协调,其实可持续发展观是代际协调和代内协调的统一。
4.科学发展观与协调发展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最早系统表述。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加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可见,科学发展观强调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科技、制度、政策等要素所构成的大系统的整体协调。
综上所述,协调发展是指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系统演进的根本目标,在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经济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总系统与子系统的协调、子系统与子系统的协调、子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间的协调,使系统及其内部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不断朝着由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所构成的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方向演进的过程。
协调发展具有下列基本特征:第一,协调发展是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宗旨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每个个人的综合发展而不是片面发展,是最广大人民的全面发展而不是个别人的发展。第二,协调发展以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经济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为基础,不可能在违背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协调发展,但是要注意各个规律之间的协调共进。第三,协调发展是整个系统的协调发展,包括总系统与子系统的协调、子系统与子系统的协调、子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间的协调。第四,协调发展的目标是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在内的综合效益的最大化,不是追求某个效益的最大化,片面追求某个效益的最大化恰恰会导致不协调。第五,协调发展在时空上表现为动态演进性,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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