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
所谓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为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使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从而导致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人类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响的现象。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二、风险与环境风险
风险是指在特定客观情况下,在特定时间内,某一事件的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间的变动程度。其变动程度越大,风险越大;反之,则越小。构成风险有三个要素,即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和损失。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风险是指在一定区域或环境单元内,由自然和人为因素单独或共同作用而导致的事故对人类健康、社会发展和生态平衡等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即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按照对风险源的理解不同,环境风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环境风险只考虑自然灾害和污染事故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系统造成的不利影响,环境风险的风险源主要是自然和人类行为,其风险对象包括人类、社会和生态系统:而广义的环境风险则拓展了自然和人类行为的范畴,包含了气候变化、核战争、传染性疾病、转基因植物等更多内容,将环境风险的范围扩展到更为广阔的领域。
三、风险管理与环境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功能,它由社会机构、企业和个人运用各种先进的管理工具,通过对风险的分析、评估,综合考虑种种不确定性,提出供决策的方案,力求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多的安全保障;或者说以相同的成本或代价获得更多的安全保障或更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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