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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指导案例、参考案例判旨总提炼.7,建设工程、征收拆迁纠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27739
  • 作      者:
    胡凤滨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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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中国指导案例、参考案例判旨总提炼:建设工程、征收拆迁纠纷》全方位收集近10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与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参考案例,将4400个经典案例进行浓缩提炼,展现每个案例中最其核心价值的裁判规则与最精华的内容,启发、引导办案思路,帮助掌握同类案件法官的裁判标准和尺度,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拓展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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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指导案例、参考案例判旨总提炼:建设工程、征收拆迁纠纷》精选中国各级法院在2000年之后做出的具有指导、参考作用的典型案例,内容涵盖中国法律的各个门类,编委会邀请法学研究人员、资深法官、检察官及律师对每个案例的裁判规则和争议要点进行归纳总结,由专业人员对每个案例的基本案情和裁判理由进行浓缩提炼,并附有相关案例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案例来源分为三类:第一类为2000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第二类为2000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业务厅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选编的具有参照作用的案例;第三类为其他相关组织、法学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选编的具有参阅作用的案例。为方便查阅裁判文书原文,每个案例都标明了原案件的案号。为节省篇幅,裁判文书原文全文放在随书的光盘中。
    本书收集全面、内容准确、编排合理,特别适合公检法系统、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人士使用,对于法学院校师生、法律爱好者和普通公民也具有很高的参考和学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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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基本案情:
    案外林业局与案外工程公司签订“以木换房”协议,由工程公司负责建房,林业局以木材偿还工程款,申诉人为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完成协议,工程公司经林业局同意,将部分工程转包给被申诉人。后工程公司决定将项目交由其法定代表人即申诉人负责结算。申诉人给被申诉人出具欠工程款的证明。后因申诉人被司法机构收审,导致工程款未能结算。
    争议要点:
    申诉人个人是否应当承担偿还被申诉人工程款的责任。
    裁判理由:
    案外工程公司是“以木换房”协议书中的承建方。电诉人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了完成与案外林业局签订的“以木换房”协议,经林业局同意将其中部分工程转包被申诉人。申诉人所履行的职务行为,工程款未能及时结算,是因申诉人被司法机关收审所致。申诉人作为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给被申诉人出具的欠款证明所实施的行为是代表工程公司行使的法人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因此,申诉人个人不应当承担偿还工程款责任。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五十八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入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上诉人】番禺市江南建筑工程公司(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被上诉人】日本清水建设株式会社(原审原告、反诉被告)
    裁判规则:
    提前终止分包施工合同,合同一方代付的材料费、货款、实际支付的工程款与相对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和约定收取的包干风险费折抵后,剩余金额为相对方应退还的款项。
    基本案情:
    上诉人承包被上诉人的批发集散中心的土建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上诉人即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发生火灾经综合分析认定为锯板机的倒顺开关电源入线端受机械磨损而发生短路,熔珠引燃周围的锯末而发生。被上诉人对上诉人提出的请求补偿火灾损失作出答复,承诺待保险公司确认火灾损失、审核赔偿金额后,即支付有关款项。保险公司估计损失为人民币450万元,实际赔付被上诉人人民币430万元。被上诉人为加快工程进度致函政府,表示同意对分包工程总造价进行调整。额外增加2000万元给上诉人作为工程总造价的调、整款项;额外增加1200万元为包干风险费;工程包干总造价由17,300万元加250万元(注:“加250万元”为手写)增至20,750万元。后在政府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终止工程施工任务,解除双方的施工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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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规划纠纷
1.非住宅的日照条件的规定--钱华诉庐江县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案
2.规划验收行为的性质--褚明等不服南京市规划局规划行政管理案
3.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唐小红不服苏州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案
4.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情形--郑牡丹不服霞浦县建设局行政许可案
5.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的解决--孟国芳、喻仲嘉诉常州市规划局及第三人常州市广景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行政许可案
6.行政机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效力--吴磊不服东台市规划建设局规划行政许可案
7.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许可他人给业主造成损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
效力--龙蓉萍诉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案
8.行政许可行为效力的认定--陈文秀诉宜昌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侵犯相邻权案
9.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处理--周安民不服常州市规划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证案
10.行政行为公开的认定--徐新荣等不服武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决定案
11.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金殿苑业主委员会诉上海市虹口区城市规划管理局补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案
12.颁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前置程序--沈希贤等182人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纠纷案
13.受理行政诉讼的条件--李沛光诉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行政确认案
14.未经批准擅自在其住宅进行建设的行为认定--王丽华不服德化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案
1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的适用--福建省石狮市港塘塑料玩具厂诉石狮市国土规划建设局土地行政处罚决定案

二、建设工程纠纷
(一)建设工程施工
1.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的确定--浙江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临安通达交通实业有限公
司、临安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临安市交通局建设
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上诉案
2.显失公平的认定--兴田健康产业(合肥)有限公司与中铁四局建设第一工程
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3.合同转让后主张违约责任的主体--宁波华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嘉和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4.承建合同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及窝工的损失承担--陇南市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
司甘肃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5.履行招投标程序前所订立的施工合同的效力--新疆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天通房地
……
三、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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