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必须更加提高警惕性,加强同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指示》,分析了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批评党内一些人的太平麻痹思想,动员全党和全体人民加强同反革命和各种犯罪分子作斗争。1955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讲话中指出:“国内反革命残余势力的活动还很猖獗,我们必须有计划地,有分析地,实事求是地再给他们几个打击,使暗藏的反革命力量更大地削弱下来,借以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安全。”②以后,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又提出“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肃反工作方针。从此,继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后,全国掀起了大规模肃反运动。
这次肃反运动的目标是壮大革命力量,彻底清查反革命,保持革命队伍的纯洁性和社会的稳定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社会镇反和党内肃反。社会镇反的任务是打击公开的敌人,安定社会秩序。人民政府依法逮捕了一批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或有严重罪恶、拒不投案自首的反革命分子,挖出了许多隐藏的反革命犯罪分子,侦破了一大批反革命案件,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大大震慑了敌人,使大批反革命分子和犯罪分子纷纷向人民政府投降,一些不愿投降者也被迫收敛活动,从而使社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安定。党内肃反的任务是清理整顿暗藏在党政机关内部的敌人,纯洁和凝固我党的领导和管理队伍。通过党政机关内部肃反,重点查清、打击了暗藏革命队伍内的敌人,保证了党的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在这次肃反运动中,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规则与政策,有节有度有方向有步骤地进行着。国家制定了“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总方针。实行惩罚与宽大相结合,“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总政策。推行专门肃反机构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基本路线,坚持既反“左”又反右,“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在肃反过程中,严格鉴别,慎重排查,逐步定案。具体操作是各单位进行准备、小组斗争、专家小组工作和甄别定案、复查5个阶段。这样的清查从1955年7月起到1958年,对全国3000多万工薪人员分4批进行并最终完成。到1957年底,全国共查出10万多名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其中混入党内的有5000多名,混入青年团内的有3000多名,钻人中央国家机关的有22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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