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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公证学理与实践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3112
  • 作      者:
    蒋轲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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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蒋轲,祖籍广西融安,1970年12月出生于山东青岛,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硕士学位,同年开始从事公证工作,曾在《中国公证》杂志上发表文章十余篇。其撰写的论文《公证,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和《公证法与继承法的冲突与协调》分获2007年、2009年山东省公证理论研讨一等奖。本书是其以专著形式所写的业务办理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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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公证是一种司法证明制度,它在民事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具有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特殊社会功能。《公证学理与实践研究》运用制度检讨、观点商榷、价值取舍、案例解析、比较法考察等方法,对公证制度的主要特点,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公证办理程序、公证复查及争议处理、公证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干预、公证与不动产物权登记等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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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直接办理制度的改进思考
    任何事情都不宜绝对化,公证事项的直接办理原则也是如此,应当考虑到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留下变通的空间。试想一下,如果某一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尚未办理完毕,因主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如因病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工作,或者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死亡等,如果将其未完成的业务交给其他公证员继续完成,是否违反直接办理原则?
    为了保障公证活动不致因为承办公证员不能进行公证而中断,一些国家的公证立法中规定了公证人代理制度,其中尤以《日本公证人法》为典型。根据该法的规定,公证人的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和命令代理,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所谓委托代理是指公证人因病或其他不得已的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同一法务局或地方法务局管辖区域内的公证人代为行使公证职务。命令代理,则是指公证人因病或其他不得已的原因,暂时不能执行职务,又未依法委托代理人或者不能委托代理人时,由该公证人所属法务局或地方法务局局长命令辖区内的其他公证人代为执行公证职务。从上述日本的做法可以看出,在强调直接原则的前提下,应当考虑到特殊情况的发生,注重公证人职务的接替,并规定较为完善的交接程序,以保证公证活动的连续性。有鉴于此,对于公证员职务接替的问题,我国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未来的公证立法中予以完善。
    也许有人认为,上述日本的做法未必一定要采用,因为即使不采用公证员职务接替制度,新接手的公证员为了避免违反直接办理原则,可以重新为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但是,这种“重新”并非在任何时候都能实现。一般情况下,把前面的公证办理手续重来一遍并非不可以,不过,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应当考虑到。假如在一个遗嘱公证中,立遗嘱人是一个危重病人,承办公证员已经为当事人办理完了受理、询问、告知、摄像等一系列程序上的事情,当事人也已经在公证申请表、告知书、遗嘱、笔录等材料上签字完毕,可是该承办公证员在有关材料上签字之前突然死亡,事至如此,有的人认为可以换一名公证员为当事人把手续再重新来一遍。但是,承办公证员的突然死亡还未真正使事情进入无法解决的境地,可能会使公证机构陷入困境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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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篇 程序建构篇
第一章 公证制度基本问题概述
第一节 公证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公证的公益性
二、公证的中立性
三、公证办理的直接原则
第二节 公证的效力
一、证据效力与公信力
二、强制执行效力
三、法定公证效力
第二章 公证办理程序
第一节 公证证明真实性标准的定位
一、真实性标准概说
二、我国现行客观真实证明标准评析
三、法律真实证明标准的确立
四、法律真实的判断方式——自由心证
五、法律真实的制度保障之一:设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六、法律真实的制度保障之二:公证对诉讼证据规则的借用
第二节 公证证明标准的设计方案
一、法律真实标准的比较法考察与学术观点展示
二、真实性证明标准的设计构想
第三节 案例中的困扰:薄弱证据对法律真实的威胁
一、当事人举证不足对公证办理的影响
二、当事人举证不足时公证机构出台的-F策
三、如何为薄弱的证据与法律真实的追求寻找平衡
第四节 案例的启示:潜在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维护问题
一、情景剧的反思:潜在利害关系人利益保护的困扰
二、潜在利害关系人的可能存在对公证办理的影响
三、错误公证书撤销前的侵害后果及效力影响
四、利益保护机制的选择:公证结论相对化或设立补强程序
五、建立利害关系人保护机制对公证制度的影响
第五节 公证的审查与告知
一、公证审查的意义和作用
二、公证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实体审查
三、公证告知的意义和作用
四、告知义务的履行
第六节 公证审核案例:异地行为人身份的真实性问题
一、异地事务中的审查与核实
二、异地行为公证审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异地行为公证审查方式的运用
第七节 公证询问与告知案例:银行查询公证中风险的规避
一、所谓公证书“是否有用”的问题与院范
二、所谓公证书“有无必要办理”的问题与防范
三、当事人自愿办理公证的书面确认
四、问题的反思
第八节 案例引发的思考:某些法定继承公证采用简易程序的设想
一、问题的提出
二、设立继承公证简易程序的必要性分析
三、设立简易程序的可行性分析
……

下篇 实体保障篇
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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