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亦烽,曾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参编过《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等书,有《滞纳金概念之我见》、《拒绝处罚权的特点与作用》、《高度危险作业民事责任及其对石油企业的影响》等几十篇法治论文面世。从事新闻工作以后,收集民商方面的“冤案”,在报纸上发表过数十个普法案例,在《新闻记者》、《中国新闻出版报》等报刊发表新闻论文数十篇,《浅议新闻事实的衔接》、《权威消息来源初探》、《更正、答辩与更正报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并发表了二十多万字的《字词辨正》(内刊)。
杨亦军,中学高级教师,从事中学政治教学,在《山东教育》、《胜利教育》等刊物上发表多篇专业论著,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在教育、法律、历史和社会政治方面多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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