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对象的界定
一、司法判决书的概念
二、司法判决书的功能
第二节 司法判决书的研究综述
一、相关研究概述
二、司法判决书研究综述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目的
第四节 研究方法
一、以语料为基础的研究法
二、基本的语言观
三、总结归纳法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点及研究意义
一、创新点
二、研究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六节 本研究的语料
一、语料收集
二、语料范围
第七节 研究框架
第二章 司法判决书中的修辞
第一节 修辞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
一、古典修辞学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
二、新修辞学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
第二节 修辞的内涵与特征
一、本书对修辞含义的界定
二、修辞的特征
第三节 司法判决书的语体特征
第四节 司法判决书的修辞特点
第三章 判决书可接受性的内涵
第一节 判决书可接受性的内涵
第二节 判决书的受众
一、对受众的解读
二、判决书的受众
第三节 判决书可接受性的标准
一、满足当事人的正当需要
二、法律规则援引的正当性
三、论证推理过程阐释的合理性
四、影响判决书可接受性的其他外在因素
第四节 修辞对判决书可接受性的影响
第五节 小结
第四章 司法判决书中的深层修辞――说服与劝导(一)
第一节 司法判决书中的深层修辞
第二节深层修辞的具体表现(一):作为技巧的修辞――修辞技巧
一、评价(Evaluation)
二、模糊语(Hedging)
三、预设(Pesupposition)
四、会话含意(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五、互文(Intertextuality)
六、情感唤起(Emotion Arousing)
七、叙事裁剪(Narrative Cut)
第三节小结
笫五章 司法判决书中的深层修辞――说服与劝导(二)
第一节 缺省三段论――亚氏的修辞论证思想与判决的论证
第二节 价值判断的逻辑――佩雷尔曼新修辞论证思想与判决的论证
第三节 修辞推理与逻辑证明的差别
第四节 修辞推理与说服
第五节 司法判决书中深层修辞的具体表现与可接受性:作为推理的修辞――修辞推理
第六节 小结
第六章 建构判决书的言语修养
第一节 修辞对判决正当性构成的强化
第二节 不当修辞
一、司法三段论的滥用――故意省略大前提
二、事实裁剪的不当
三、感情唤起的不当修辞
四、模糊语的不当修辞
五、互文的不合理性
第三节 建构判决书的言语修养
一、言语修辞的目的――正当性
二、言语修辞的最终效果――有效性
三、符合言语环境的要求
四、精确而合乎逻辑地反映思维和现实
第七章 结论
第一节 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第二节 本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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