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不仅仅涉及法院或司法机构;它还涉及社会调整以及国家治理模式的改变,涉及社会意识的改变,甚至是人们思想方式的改变。通过对国外司法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借鉴,有助于我国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可以使我们少走许多弯路。但是前提必须是立足我国的国情,不能盲目照抄照搬。
《中外司法改革对社会变革影响比较研究》名为《中外司法改革对社会变革影响比较研究》,书中所涉国家贯通中西,共13篇文章,涉及晚清变法、民国时期的司法改革,以及英美德日等西方诸国的相关司法改革情况,如顾元的“论美国司法审查视域下的总统军事权力”,姜小川的“清末与当代司法改革及其对社会变革影响之比较”,李超的“民国初年的法官选任制度及其影响”,曾尔恕、赵立新的“面向21世纪的日本司法制度改革”,以及胡晓进的“宪法发展与社会变迁”、“宪政民主还是民主宪政?”,张玮麟的“浅论英国最高法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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