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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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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当代国际法专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20419
  • 作      者:
    王瀚等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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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瀚,河南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WTO法研究会理事,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西安市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陕西省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科带头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市人民政府和宝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市、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西安、咸阳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著述有:《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独著),《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独著),《国际私法之程序法比较研究》(独著),《国际法新论》(合著),《国际经济法通论》(主编),《当代热点法律问题研究》(主编),《国际法探索集》(主编),《中国涉外经济法概论》(参编),《民法经济法问题研究》(参编)等。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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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当代国际法专题研究》紧紧把握当代国际法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从国际法理论和国际条约立法及其相关实践两个层面分别以专题方式深入、细致地论述了国家的国际法律义务理论与实践、现代国际人道法的编纂和发展、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法和航空运输责任诉讼管辖权制度的演进和发展、国际信用证的法律实践、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措施、公共政策和仲裁裁决的“非当地化”的理论与实践。 《当代国际法专题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凝聚着各个专题的作者对相关问题的深入思索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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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三部分、第四部分是有关作战方法和作战手段的规定。武装冲突中敌方战斗员虽然是合法的攻击目标,但攻击他们的作战方法和手段并非不受限制。第三部分“特定作战方法”就拒绝饶赦、财产的毁坏与扣押、饥饿与获得人道救济、诡计及与敌方交流等作战方法确立了24项规则。第四部分“武器”首先确立了两项武器使用的一般原则,[1]然后分别针对毒物、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易于膨胀的子弹、爆炸性子弹、主要以无法检测的碎片伤人的武器、诱杀装置、地雷、燃烧武器与激光致盲武器等确立了15项规则。第五部分“平民和丧失战斗力人员的待遇”是关于武装冲突受难者的规定。该部分亦首先确立了19项适用于所有平民和丧失战斗力人员的基本保证,以确保所有冲突受难者都享有最低限度的人道待遇和人格尊严,然后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确立了33项规则,主要涉及战斗员和战俘、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死者、失踪人员、被剥夺自由的人、迁移与流离失所者以及给予特别保护的其他人员。第六部分是关于国际人道法的实施。共有规则23项,包括遵守国际人道法、国际人道法的执行、责任与赔偿、个人责任及战争罪等相关内容。当然,该研究报告亦表明,对某些问题国家实践还未形成统一做法,需进一步澄清。例如,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武装反对团体成员的地位不够明确,究竟是在直接参与敌对行动时武装反对团体成员才丧失不受攻击之保护,还是其作为此类团体的成员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使他们受到攻击,各国做法不一。此外,从国家实践中也难以归纳出对“直接参与敌对行动”这一术语的明确界定,从各国实践来看,它们要么认为应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加以判断,要么只是简单重复直接参与敌对行动将导致平民丧失不受攻击之保护这一一般原则,这使得出现疑问时难以对某一行为定性。与此相似,有待澄清的问题还包括在攻击中须遵循的比例原则的确切范围和适用标准等。(二)展示了习惯对人道法条约的发展 习惯和条约是国际人道法的两个主要和正式渊源,它们联系密切,又相互独立。条约既可是对已有习惯的汇编,又可对新的习惯法规则的产生提供启示或范本;而习惯即使已被相关条约以成文方式明确表述,它作为独立渊源依然存在并继续发展,可依实践的变化发展出条约未作规定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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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国家的国际法律义务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  国家责任与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
一、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从提出到被接受
二、国家责任编纂及其对国际义务的分类
三、国际义务的分类及层次
第二节  “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提出及其影响
一、“巴塞罗那牵引公司”案“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概念的提出
二、“巴塞罗那牵引公司”案产生的影响
三、“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概念的背景与孕育
四、“巴塞罗那牵引公司”案后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发展
第三节  “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定义与特征
一、“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概念
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这一概念与国际法上的有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三、“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基本特征
四、“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范畴或外延
五、违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法律后果
六、“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在现代国际法体系中的地位
第四节  “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法理基础
一、国际法上的人类共同利益与防止“公地的悲剧”
二、国际法上的人类基本价值:和平、安全与人权

第二章  国际人道法的编纂与发展
第一节  《习惯国际人道法》概述
一、促成《习惯国际人道法》形成的若干因素
二、编  纂《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简要过程
三、《习惯国际人道法》的主要成果
第二节  《习惯国际人道法》编纂的指导思想--统一国际人道法理论
一、国际人道法体系的“一元论”与“二元论”之争
二、《习惯国际人道法》对“一元论”的贯彻
三、对《习惯国际人道法》编纂指导思想的评析
本节  小结
第三节  《习惯国际人道法》对国际人权法的运用
一、《习惯国际人道法》运用国际人权法的可行性
二、国际人权法在《习惯国际人道法》中发挥的作用
三、《习惯国际人道法》运用国际人权法的瑕疵
本节小结
第四节  《习惯国际人道法》对国际人道法实施的研究
一、研究国际人道法实施的必要性
二、《习惯国际人道法》对国际人道法实施的研究成果
三、《习惯国际人道法》研究国际人道法实施的缺失
本节小结

第三章  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法的新发展
第一节  航空事故的构成与举证责任
一、航空事故概述
二、华沙规则实践中的航空事故定义
三、因劫机引起的民事责任对“事故”概念的影响
四、航空“事故”的举证责任
第二节  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中可赔偿性损害的理论与实践--《华沙公约》第17条“其他人身伤害”的范围问题
一、两大法系关于可赔偿性损害的理论与实践
二、航空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因空劫机带来的航空私法问题
四、美国法院解释和适用《华沙公约》第17条的判例实践
第三节  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的责任期间
一、立法溯源
二、发生在飞机上或登机或下机时的损害责任问题
三、关于解释和适用“登机或下机过程中任何一个阶段”的判例实践
第四节  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航班延误责任制度
一、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性质及航班“延误”含义
二、国际航空运输中航班延误的成因分析
三、航班延误与损害责任形态
四、格式合同的有效原则及其在航班延误中的适用
五、航班延误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第五节  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的新发展--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双梯度责任”制度述评
一、“双梯度责任”制度的来源及其结构分析
二、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双梯度责任”制度对《华沙公约》旅客航空运输责任规则的新发展
三、关于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限额复审制度
四、“双梯度责任”制度给我国国内旅客航空运输责任制度带来的影响

第四章  国际航空运输诉讼管辖权统一立法的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  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下的航空运输索赔诉讼管辖权制度
一、国际航空索赔诉讼管辖权规则的一体化
二、华沙体制管辖权规则的强制性
三、华沙体制管辖权规则的法律性质
四、各国法院适用华沙管辖规则的实践
五、华沙管辖规则的发展
第二节  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中的诉讼时效制度
一、国际航空运输索赔诉讼时效制度的缘起
二、法国法院的实践和观点
三、美国法院的实践和观点
四、诉讼期限的计算方法
第三节  国际航空运输索赔诉讼管辖权规则的新发展--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第五管辖权制度述评
一、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下“第五管辖权”规则的来源
二、“第五管辖权”规则在航空索赔诉讼中的适用
三、第五管辖权制度在华沙体制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理论分歧
四、有关第五管辖权制度的立场分歧
五、关于第五管辖权制度的简要评论

第五章  国际信用证法律与实践
第一节  信用证项下银行的拒付权及其行使
一、银行行使拒付权的合同基础
二、银行拒付权行使的法律基础
第二节  信用证结算中银行不当拒付的民事责任研究
一、信用证下银行不当拒付的行为表征及构成
二、信用证结算中银行不当拒付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  信用证结算中银行不当拒付的救济措施
一、信用证结算中银行不当拒付的传统救济措施
二、银行不当拒付救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三、银行不当拒付救济措施的完善与改进

第六章  国际商事仲裁法临时措施的法律调整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措施的法理探析
一、仲裁临时措施的概念和性质
二、仲裁临时措施的类型
三、仲裁临时措施的功能与作用
四、发布临时措施的先决条件
五、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措施制度的最新发展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措施的管辖
一、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措施的管辖
二、国内仲裁立法的实践
三、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的实践
四、仲裁前I临时措施的管辖问题
五、单方临时措施的管辖问题
六、非仲裁地法院的临时措施管辖权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措施的执行
一、临时措施执行所面临的困难
二、仲裁庭作出的临时措施的执行
三、《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临时措施执行的新规则
第四节  完善我国涉外仲裁临时措施制度的理论思考与建议
一、我国涉外仲裁临时措施制度的现状
二、我国现行涉外仲裁临时措施的改革与建议
结语

第七章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公共政策立法问题
第一节  公共政策的概念解析
一、公共政策的立法目的与作用
二、公共政策的一般特征
三、公共政策的基本形态:国内公共政策、国际公共政策与跨国公共政策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中的公共政策例外
一、仲裁裁决执行中公共政策例外的特征和本质
二、《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的公共政策例外
三、其他公约及国际文件中的公共政策例外
四、国内立法中仲裁裁决执行的公共政策例外
五、仲裁裁决执行中的公共政策与可仲裁性问题
六、关于国际法协会公共政策报告的评述
第三节  仲裁裁决执行中公共政策的解释
一、有利于仲裁裁决执行原则及其运用
二、公共政策解释中的推理方法和适用理由
三、法院司法审查中的其他原则
第四节  仲裁裁决执行中公共政策的适用
一、实体上的基本原则
二、程序上的基本原则
三、直接适用的法在裁决执行实践中的引入
四、国际义务
第五节  我国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中的公共政策实践
一、我国运用公共政策例外的现状
二、我国运用公共政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三、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实践中的公共政策问题

第八章  国际商事仲裁法中的“非当地化”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  “非当地化”仲裁理论与“非国内化”仲裁裁决
一、“非当地化”仲裁理论的内涵
二、“非国内化”仲裁裁决的含义探析
三、对“非当地化”仲裁理论的科学定位
第二节  《纽约公约》下“非国内化”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问题的法理分析
一、从《纽约公约》适用范围分析“非国内化”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二、从《纽约公约》宗旨分析“非国内化”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三、从《纽约公约》权利义务条款分析“非国内化”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四、从既判力和国际礼让分析“非国内化”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三节  《纽约公约》下“非当地化”仲裁理论的完善
第四节  “非当地化”仲裁理论与我国涉外仲裁制度
结论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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