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各国不同,而且各国有很多繁难的地方。现在我们所用的办法是很简单很容易的,这个办法就是平均地权。讲到解决土地问题,平均地权,一般地主自然是害怕,好像讲到社会主义,一般资本家都是害怕,要起来反对一样。所以说解决土地问题,如果我们的地主是像欧洲那种大地主,已经养成了很大的势力,便很不容易做到。不过中国今日没有那种大地主,一般小地主的权力还不甚大,现在就来解决,还容易做到。如果现在失去了这个机会,将来更是不能解决。讲到了这个问题,地主固然要生一种害怕的心理,但是照我们国民党的办法,现在的地主还是很可以安心的。
这种办法是什么呢?就是政府照地价收税和照地价收买。究竟地价是照什么样定法呢?依我的主张,地价应该由地主自己去定。比方广州长堤的地价, 有值十万元一亩的,有值一万元一亩的,都是由地主自己报告到政府。至于各国土地的税法,大概都是值百抽一,地价值一百元的抽税一元,值十万元的便抽一千元,这是各国通行的地价税。我们现在所定的办法,也是照这种税率来抽税。地价都是由地主报到政府,政府照他所报的地价来抽税。许多人以为地价由地主任意报告,他们以多报少,政府岂不是要吃亏么?譬如地主把十万元的地皮,到政府只报一万元。照十万元的地价,政府应该抽税一千元;照地主所报一万元的地价来抽税,政府只抽得一百元,在抽税机关一方面自然要吃亏九百元。但是政府如果定了两种条例,一方面照价抽税,一方面又可以照价收买。那么地主把十万元的地皮只报一万元,他骗了政府九百元的税,自然是占便宜;如果政府照一万元的价钱去收买那块地皮,他便要失去九万元的地,这就是大大的吃亏了。所以照我的办法,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在利害两方面互相比较,他一定不情愿多报,也不情愿少报,要定一个折中的价值,把实在的市价报告到政府。地主既是报折中的市价,那么政府和地主自然是两不吃亏。
地价定了之后,我们更有一种法律的规定。这种规定是什么呢?就是从定价那年以后,那块地皮的价格再行涨高,各国都是要另外加税,但是我们的办法,就要以后所加之价完全归为公有。因为地价涨高,是由于社会改良和工商业进步。中国的工商业几千年都没有大进步,所以土地价值常常经过许多年代都没有大改变。如果是一有进步,一经改良,像现在的新都市一样,日日有变动,那种地价便要增加几千倍,或者是几万倍了。推到这种进步和改良的功劳,还是由众人的力量经营而来的。所以由这种改良和进步之后所涨高的地价,应该归之大众,不应该归之私人所有。比方有一个地主,现在报一块地价是一万元,到几十年之后那块地价涨到一百万元,这个所涨高的九十九万元,照我们的办法都收归众人公有,以酬众人改良那块地皮周围的社会和发达那块地皮周围的工商业之功劳。这种把以后涨高的地价收归众人公有的办法,才是国民党所主张的平均地权,才是民生主义。这种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所以国民党员既是赞成了三民主义,便不应该反对共产主义。因为三民主义之中的民生主义,大目的就是要众人能够共产。不过我们所主张的共产,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这种将来的共产,是很公道的办法,以前有了产业的人决不至吃亏,和欧美所谓收归国有,把人民已经有了的产业都抢去政府里头,是大不相同。地主真是明白了我们平均地权办法的道理,便不至害怕。因为照我们的办法,把现在所定的地价还是归地主私有。土地问题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便可以解决一半了。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