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是政府为了保护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一视同仁提供的数量大致相同、质量大致相近、可及性程度大致相同的各种公共服务,这类公共服务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发展权、满足人的基本尊严的需要,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挂钩,与公民的居住地、职业等无关。换言之,大致均等化地享用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基本权利,大致均等化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国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显著特征或主要缺陷是分割分治,地区之间、城乡居民之间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存在巨大差异。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以及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诉求与公共服务非均等供给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并呈显性化。客观评估中国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该项研究成果,对中国31个省级政府,2003年—2009年期间的教育公共服务、卫生公共服务、文化公共服务、就业公共服务、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以及社会救济等7种基本公共服务,分别从投入、产出、受益三个维度,评估其均等化相对进程,揭示了影响均等化进程的原因给出了明确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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