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强资本、弱劳动”仅仅是劳资关系的一般性特点,在不同的社会中,还具有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当代,劳资关系的真正特点是“强政治”。具体而言,是“党政主导”环境中的相对“强资本、弱劳动”。在劳动关系上,党政介入和干预。其基本形式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党政直接介入个别劳动关系,强化个别劳动关系的调整;其二,党政通过介入劳动关系来约束集体劳动关系。
在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社会环境中,政府“强介入”或“强政治”的干预,并不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佳道路。这种思路是一种短期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资关系矛盾,也不能从根本上确立协调的劳资关系。最终的结果是,劳动者丧失独立自主性,成为盼望“大救星”的依附者。正如一些学者所言,在某些情况下,弱势群体可能由于不明真相而受到误导,如果他们被误导,抑制市场竞争,强化政府控制就会成为社会上的一种基本取向,再经过传媒的放大,有可能对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造成冲击。这对于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多数人都是极其不利的。这种思路,在中国有“官本位”传统的环境下,非常有市场、有吸引力,也非常容易为精英和大众所接受。但是,从长期和全面来分析,并不可取。其一,公共决策的过程是各阶层权利博弈的过程,要能形成协调、平衡各阶层利益的公共决策,其前提是各阶层的诉求能够进入决策过程,各阶层的利益能够在决策中得到体现。在中国现实中,劳动者群体的工会组织和其他一些社会组织,没有充分发育,利益诉求往往没有畅通的表达渠道,很难全面、真实地进入决策过程。而且,在利益受到侵犯时,也没有规范的有效的渠道进行救济。相反,资方相对存在着或能够寻找到这些渠道。其二,公共决策的主体,并不是中性的,其自身也是利益群体,他们也要追求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在中国现实中最可能出现的就是官商勾结。其三,“强介入”或“强政治”的效果并不一定理想,因为对市场运行的直接干预,被历史事实证明,其效果往往是“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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