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年)
经过扶贫开发阶段,农村的贫困状况大为改观,但从1991年起,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明显减缓,东西差距进一步拉大,贫困发生率开始向中西部倾斜。经过国家多年的积累,政府也有经济力量对这些地区进行重点投入,促使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由此进入扶贫的攻坚阶段。1994年国务院制定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该计划的基本目标是:第一,到2000年,使绝大多数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到500元以上,并形成稳定解决温饱、减少返贫的基础条件;第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使绝大多数贫困乡和有农贸市场、商品基地的地方通公路、通电;第三,改变文化、教育、卫生的落后状况,普及初等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开展成人职业技术教育,防治和减少地方病,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措施和明确时间期限的扶贫开发纲领性文件。到2000年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减少到3000万左右,贫困发生率从8.9%下降到3%。除了少数社会保障对象、生活在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的特困人口以及部分残疾人以外,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确立的目标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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