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警管区长警
关于警管区长警除原来读书方法继续实施以外,县局将警察执行勤务时碰到的复杂情形及难题,不断印发给各个警管区长警,命其根据所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将其回答内容上交到县局,将以此结果作为考察长警的一种方法,同时可以起到集思广益的效果。
2.关于各分局所的长官
警察运用保甲的办法,辅导某项社会事业进行的程序,以及长官应如何妥善指导其管辖的长警严密有效执行警察勤务,长警执行勤务发生错误的地方及如何补救等,都有研究的必要。县公安局应该规定研究的办法,同时收集各省、市、县警察机关较有启发性的警察论著,分发学习,相互借鉴。
(七)员警服务情形及工作概要
关于员警服务情形及工作概要,吴则中认为,昆山县警察能够勇于任事,廉洁奉公,得益于曾受省警训所的严格训练。只是为使警士们意志坚定、安心工作起见,应实行年功加俸办法,作为激励和保障。昆山县公安局工作情况,虽然不是尽善尽美、无懈可击,但能在短短的6个月中,以较少的警力在较大的范围内取得如此成绩,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县公安局若能在每一项计划推行之前,进行系统的研究,作出比较具体的方案,使所属警察能够了解该计划的目的和作用,那么警士将自觉遵循,不会出现分歧。同时,督察人员也能随时督促指导,而不是恭维推卸。警管区制的主要警察作用,消极言之,在预防危害;积极言之,在辅导社会事业。因此,警管区警士,对于该区内人事变动及有关改良乡村的一切事项,均应随时随地巡逻注意。各级官长更应集中精神研究此项问题,制定更加详尽的实施方法,切实适合当地需要,而不会出现一曝十寒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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