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些几个大户人家并存而又势均力敌的情况下,选举则成为一场血战,小户人家成为选举战争夺的主要对象,因为谁得到了中间力量的支持,谁就略高一筹。农村拉选票的手段无外乎送烟送酒、送选票好处费,许诺若当选对他们的好处。据不完全统计,该村所在的镇有70%以上的村庄中用这种手段来拉选票。选举时表面看来是公平的,程序是合法的。然而选举后是残酷的,没当选的不会就此停止,因为他们为选举付出了代价,或者是钱或者是物,他们会猜测是谁拿了他们的好处而没投他的票,他们变着戏法暗地里陷害这些人;同时和已经当选的人作对。农村害人的手段很简单也很残忍,一般是放火或投毒,烧柴禾垛或药死牲畜,尤其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让干部难看,然后是相互记仇存恨……
在村庄政治中,候选人之间的竞争最后经常导致彼此成为仇家。有学者观察,竞选制度有可能打破传统社会的和谐局面,各派势力为了竞选成功无不用其极,滋长社会不信任,诱发社会冲突。我们的调查也回应了这一判断,村庄选举拉开了村庄派系争夺选票的序幕,造成村庄的不稳定因素增多。这些村庄多是经济收入水平比较低、村民分化程度比较低的村庄。
村民选举中贯彻的是民主内核基本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村庄事务中也绝对化运用这一原则,以看似民主的程序登上村庄政治前台的村干部,以自己是选出来的干部自居并高人一等,村民自治变成“村干部的自治”、“权威自治”。官本位的文化也渗透到农民骨子里,也表现在村民自治的舞台上,付出代价当选的干部不仅要赚回好处还要耍尽威风,在村子里为所欲为,在一些村庄也出现了通过多数票而实施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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