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书法史的分期及书体演变
中国书法史的分期,总的来看可以唐代作为一个分界点,以前称作“书体沿革时期”,以后称作“风格流变时期”。书体沿革时期,书法的发展以实用为基础,整体趋势表现为字体由繁至简,各种书体相继成熟。这一阶段书法家艺术风格的形成往往与书体演变同步,传说行书由刘德升创造,楷书由钟繇创造,实际上他们只是做了重要的整理和提炼工作,真正的创造者应该是名不见经传的人民大众。进入风格流变期后,各种书体都已经完备,无须再创一种新的书体,书法家只需在这些已经成熟的书体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才华,使其展现丰富多样的美感。书体演变虽然在唐代就已经结束,书体风格的变化却无穷无尽,如宋代的尚意书风、清代的碑学运动等。这些足以说明各种书体在展示书法艺术魅力方面拥有极为广阔的空间。
从古籍记载来看,中国书法(或文字)的字体种类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五种书体。这五种书体的演变过程,便是中国书法艺术产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一、篆书
篆书的种类较多,有甲骨文、金文、籀文、小篆等,也可通俗地分为大篆和小篆。甲骨文、金文、籀文等都属于广义大篆的范畴,狭义的大篆专指东周时通行于秦国的大篆系统文字,学界多从狭义。为避免混淆,本文中的“大篆”也从狭义。
甲骨文主要产生应用于殷商时期,是殷商王室占卜的记录,大多直接用刀刻在龟甲或牛骨上,也有的先书而后契刻。由于工具相对简单,其用笔方折,线条瘦硬劲健,结体窄长多变,章法因势而成。在字形上保留着极强的象形特征,可以窥见先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思维特点。甲骨文的书刻者虽然没有“创作”的观念,但对形式美规律的应用相当自如,如疏密、对称、均匀等,展示了杰出的艺术思维能力。甲骨文时代越早,图形化越明显,时代越晚,线条化则越显著。到殷商晚期,便孕育了大篆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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