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学人书家姚奠中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03078173
  • 作      者:
    刘锁祥编著
  • 出 版 社 :
    山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收藏
作者简介
    刘锁祥,姚奠中先生入室弟子。一九五三年生,山西沁源人。现为中国书协会员、中国书协教育委员,山西书协副主席、山西书协教育委员会主任,山西中华文化促进会理事。现任太原师范学院中国书法史论与艺术研究所所长、教授,东北师大书法硕士生导师。一九八五年曾获由浙江日报社、浙江省书协主办的“全国兰亭书法大赛”一等奖,一九九三年出版个人书法集。二零零五年与日本书家今川义纪先生于“中国砚都”举办书法联展,参与编写书法教材三部:二零零七年参编八卷本《傅山书法全集》(任执行副主编);专业刊物发表书法教育等研究论文二十余篇,撰写书法赏析品鉴等文章百余篇。
展开
内容介绍
    《中国现当代书法家研究:学人书家姚奠中》是作者把平时向姚师奠先生所学、所记、所得点滴之体会“集”往一起,本书通过姚奠中书艺蠡测、学、行、文艺高度统一的姚奠中先生、试论作为文化载体的书法对社会、所具有的双重作用——兼谈姚奠中先生的诗书情境等等来体现出作者对自己的老师姚奠中老先生的尊重和爱戴。
展开
精彩书摘
    一、书法的“双重作用“指什么?姚奠中先生的这段对书法的阐发,虽说文字不长,但字字珠玑,句句存理。此论述首先从书法作为文化载体的身份出发和它所应对社会承担的责任谈起,又包含了书法自身要具有的艺术高质量、高水平和与生俱来的一身正气,以至要通过重视书法的内容等方面,来真正地起到书法对推动社会和谐和进步导向作用的目的,完全是正确的。可惜,这些年在书坛、在书法艺术领域很少能听到和见到这样概括明了而又具有某种纲领意义的论述了。在平常,大家虽然也讲“书法的社会效果,也讲书法的艺术效果”,但都含糊其辞,不够明确,更不理直气壮。这都是对书法本身应具有的社会双重作用缺乏认识和认识不足的表现。依姚先生的意见,作为文化载体的书法,对社会具有的双重作用应表现为:书法的社会作用力和书法的艺术感染力两个方面。这也是笔者的一种理解与概括。因为我们知道,“文化”在广义上讲,指的是人们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作为文化的书法,自然属于精神财富的部分。精神财富的文化它产生于社会,它又作用于社会。我们从作用于社会来讲,又有两个方面:一是文化有对社会政治、对社会经济的作用;二是某一文化本身(如书法之美)对人们产生审美方面的感染作用。这里我们把文化对社会政治、经济的作用概括为前面已经提到的“社会作用力”,把某一文化的具体方面对人们审美产生的感染作用概括为也是前面已经提到的“艺术感染力”。这样概括若是合理的话,那么,姚奠中先生所讲的书法对社会具有“双重作用”,就应该指的是这两方面。这两种作用、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若是仅有其中的一面,或是弱了其中的另一面,都是不完整的。试想,本身艺术感染力弱或差的书法,竭力想去突出它的“社会作用力”,它会有什么效果?反过来说,即使作品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而书法缺乏主题、目的性不强,加之书法的内容贫乏,甚至庸俗,即使有观众,也是不会取得预想的积极社会效果的。也就是说这样的书法为观众带来不了多少书法以外的东西,自然大家也不会去推介。只有既具有社会作用力,同时也具备艺术感染力的书法,才担当得起对社会的双重作用。
    ……
展开
目录

姚奠中书艺蠡测
学、行、文艺高度统一的姚奠中先生
试论作为文化载体的书法对社会
所具有的双重作用——兼谈姚奠中先生的诗书情境
姚奠中诗、书“情境”介绍
姚奠中学术、艺术年表
以诗、书赞姚奠中先生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