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代文字应用的各种场合来看,文字产生伊始并非单纯地为了纪录语言,也可以说,文字是原始宗教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张光直先生认为:“古代中国的文字,至少其中的一部分,可能从族徽(赋予亲族政治和宗教权力的符号)演变而来。我们由此可以推想:古代中国文字的形式本身具有内在的力量。我们对古代中国文字与权力的认识看来证实了这种推测。文字的力量来源于它同知识的联系,而知识却来自祖先,生者须借助文字与祖先沟通。这就是说,知识由死者掌握,死者的智慧则通过文字的媒介而显示于后人。”这种观点无疑是比较接近历史的真实的,但仅仅强调“文字一语义一知识”的线索还不够。早期文字形体的直观性和音义的联想特征,使得以象形符号为基础的中国文字形体本身就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而人们对字形的精心修饰则是在有意地强调并突出这种魅力,藉以体现蕴涵在灵魂深处的宗教观念和感情色彩。这种“内在的力量”和“蕴涵在灵魂深处的宗教观念和感情色彩”便是一种文化场的作用。我们常说的“字如其人”,则是指人经过文化知识等多方浸润后的一种精神面貌或者说“气场”。我们能感受到王羲之写《兰亭序》时“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的畅怀与颜真卿写《祭侄稿》时的悲愤和感伤等,都是因为作品本身所积淀的一种“场能”,它几乎全息地反映了作者当时的精神状态。书法所折射的也正是当时的文化气息或者说文化场,譬如汉气、晋韵、唐法、宋意、明态、清朴,这些都是对当时文化状态(文化场)的提炼与总结。
三、中国书法是关于汉字书写的艺术和学问
虽然我们习惯于把书法史从甲骨文时代算起,但当时已是较完整的文字系统。郑州郊区小双桥发现新石器时代古陶上朱书文字八个,已比甲骨文早了千年,而此时也已经是成熟文字了,则文字雏形的诞生也许更早。所以,我们把中国书法史划为前、中、后三期。前期是甲骨文以前的时期,或称为前书法期,此后字体已成系统;中期从商代甲骨文、金文到晋唐楷书,此后书体不再演进;后期从东汉草书成熟导致书法艺术的自觉以至现代,中间有交错更替的过程。我们认为,严格地讲,甲骨文只是书法史中的一个驿站,而不是起点,它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它之前应该有相当长的文字(书法)发展史。甲骨文正是根植于这些传统的基础,才能成为系统,又把它自身融于传统中,才使中国书法积淀演绎至今。所以,它的文化意义也最久远,而令人惊奇的是它的“活生生的、流动的、富有生命暗示和表现力量的美”的品质一直未变,这也是在任何时代书法都没有沉沦的一个精神支柱。
虽说“书画同源”,但“同源”不仅只是在于汉字的“象形”,更应在于中国的书画都有共同的思维支撑——抽象的形象思维。当然,书法也有着它的附庸性格,是中国文化传承的重要媒介,也正由于此,书法从一开始就是泛文化的。书法与音乐、舞蹈、戏曲、雕塑、建筑等都有相通之处,音乐的单向流动性表现出线的特征,雕塑、建筑归结点也是线条,舞蹈、戏曲的语汇抽出来依然是线性的。所以人们常讲书法是无声的音乐、心灵的舞蹈、流动的雕塑。线条是中国民族审美思想的集中表现形式,这便是中国书法对中国民族文化的折射。“对中国的艺术来说,书法积蓄了最多的中国人的心态,凝聚了最多的中国文化的基因,书法的抽象形式与宽泛的包容量,使它能够直接地成为中国文化的符号。”中国人的民族思维性格提携了中国文化艺术,书法本身提炼了中国文化艺术的思维品质,各个时代的书作体现着各时代总的精神风貌。书法恰巧在不同的社会、政治文化背景中能表现出不同的精神理念、情感变迁,记载社会生活,并且与包括文化在内的整个社会大背景息息相关,成为历史和时代的见证。诗境深厚宽大,词境精工细巧,曲境则酣畅明达、痛快直率,书法之境则又融汇了此三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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