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追溯它的渊源,不少产生于农耕文明时期,有的甚至还带有原始文化的遗迹。它传承下来的精华部分,承载着一个民族特定的价值取向,寄托着一个民族特有的思想情感,是特定群体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宝贵的精神财富。社会发展到今天,民族民间艺术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必须要发展。要发展就要革新、创造。而在革新、创造中,有一条原则必须遵循,那就是要尊重传统。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艺术工作者在革新、创造中,有意无意地将外来艺术(包括外国、其他民族)的一切作为标杆,任意将外来艺术中的一些东西强加在民族民间艺术头上,使民族民间艺术失去了它别具特色的个性,而不被族群所认同。这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任何时代的艺术都是在继承前代艺术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发展的。艺术的历史继承性是艺术发展的必要前提。正如有首布依族民歌所唱的:“老鸹不是墨染黑,雁鹅不是粉擦白,山歌不是我爱唱,祖辈相传丢不得。”民族民间艺术的革新、创造只有在批判前人劳动成果、总结前人创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不能脱离传统,超越历史条件随心所欲地去革新、创造。
事实上,许多民族民间艺术之所以能够得到健康发展,与这些艺术尊重传统分不开。它们与前代艺术传统的继承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上继承前代艺术的有益成分。前代艺术的精品,不仅深刻地揭示了那个时代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方面,充满了先进的思想内容,而且在形式上也是千锤百炼、别具一格、相当完美的。许多民族民间艺术,正是吸收了前代艺术的有益成分,才得以健康发展。以广泛流传的民间说唱为例,无论是苗族的“嘎百福”,布依族的“八音坐唱”,还是侗族的“君琵琶”、“君果吉”,水族的“旭早”等,其新编的曲目在思想内容上与前代艺术的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爱民族、爱乡土、爱祖国以及追求婚姻自主的民主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在艺术形式上,历史的继承性表现得更为明显,其说唱相兼的艺术特点,歌唱中的音乐旋律以及用于伴奏的音乐乐器等,在社会转型期间虽然有所变化,但其基本的东西依然没变,继承关系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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