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不断深化的。在这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认识的过渡状态,形成一些没有明确外延的模糊概念。词语是概念的表达形式,模糊概念只能用模糊词语来表达。有时人们对某些事物的性状、特征及数量等,只需或只能表述一个概率,而要传达这类信息,语言中就相应地出现了诸如“大概、约莫、好像、可能、左右、一些、差不多”等没有确定外延的模糊词,这些更意味着词的模糊性特点。在一般情况下,模糊词语非但不影响正常交际,而且往往少它不得。
作为语言三要素之一的语法,同样具有模糊性(如果多义词组离开语境而有歧义便看作有模糊性的话)。比如“老王的问题”可理解为“老王提出的问题”,也可以理解为“关于老王的问题”(前者是领属关系,后者是限定关系);“母亲的回忆”,可理解为“母亲自己的回忆”,也可理解为“关于母亲的回忆”(前者也是领属关系,后者也是限定关系)。又比如“他要补充资料”,可理解为“他要补充一些资料”(“补充资料”是动宾关系),也可理解为“他要补充的资料”(“补充资料”是偏正关系);“学习方法很重要”,可理解为“学习某种方法很重要”(“学习方法”是动宾关系),也可理解为“学习的方法很重要”(“学习方法”是偏正关系)。至于复句各分句间的意念关系,模糊性也很大。“天下雨,我不出去”,可理解为说明因果的偏正复句:“因为天下雨,我不出去”,也可理解为假设条件的偏正复句:“如果天下雨,我不出去”(用了关联词语,关系才确定下来)。不过,有特定的上下文,这类说法不至于严重影响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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