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文字的滥觞
为了研究迦南人大约在公元前两千纪发明的字母表的源头,我们必须考察,在此之前约1500年苏美尔人如何发明文字。几种文字系统在四种文化里独自形成,这四种文化是:埃及、中国、印度河流域的哈拉帕一莫亨佐一达罗文化(Harappa-Mohenjo-Daro)和中美洲文化(Diringer,1948;Driver,1976;Gelb,1963;Naveh,1982)。他们的发明不同于苏美尔人遵循的环境。世界的其他文字系统包括拼音文字都由这五种文字演绎而来,或直接或间接,或借用或修改。当西班牙征服者16世纪到来时,中美洲文字仅有400年的历史;据信,这种文字尚未超越象形/会意文字阶段。印度河流域的文字至今尚未破解;消亡之前,它显然是象形文字和音节文字的混合体。和中美洲的文字一样,这种文字进入了死胡同。现代印度的文字系统不是哈拉帕文字的衍生物,而是阿拉姆语的衍生物,阿拉姆语是原始迦南一闪米特字母表的直系后裔,是在埃及文字的影响下产生的。中国的文字系统自诞生以来基本未变,现在仍然是纯语标文字。一些东方文字派生于中国汉字(如日文),用汉字和音节符号的混合体。唯一例外是韩文,其基础是1443年发明的拼音字母表,但韩文也用一些汉字。
埃及文字经历了最戏剧性的变化,起初的象形文字衍生出音节元素,继之出现24个单辅音符号,这些符号相当于字母表的功能,用来表示专有名词和少量的语词,最终导引出完全拼音化的希腊字母表,一切欧洲字母表都从希腊字母表衍生而来。苏美尔文字和埃及文字是两个独立发展的系统,但一个可能性是存在的:文字的思想是从苏美尔人迁移到埃及人的。一些类似的猜测认为,中国人也借用了苏美尔人的思想,但他们开发了自己独特的文字系统。
在此,我们将注意力转向两河流域文字的发明,这里的文字从此前的符木(tally)计数法和泥版记账符物衍生而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文字并非从讲故事演绎而来,也不是出于保存口传故事和传说的需要,而是出于计数以及记录商业交易的需要。文字记录始于量化数据而不是质化数据。“文字不是刻意为之的发明,而是强烈私有财产观念偶然产生的副产品。”(Speises,1960)这不足为奇,因为数量信息记忆之困难远远超过语言信息。相比而言,记忆有叙事情节的故事、多种多样的人物或性格比较容易,记忆一套数字要困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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