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祖毅(1998)将中国古代佛经翻译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东汉恒帝末年到西晋,是草创时期(148-265);第二阶段,从东晋到隋,是发展阶段(317-617);第三阶段,唐代,是全盛时期(618-906);第四阶段,北宋,是基本结束阶段(954-1111),此后很少再有大规模的汉译浪潮出现。
马祖毅(1998:23)认为草创时期中,安清的译文“偏于直译,有时为顺从原文结构,不免重复颠倒”;支娄迦谶“译文比较顺畅,但为力求保全原文的面目,往往‘辞质多胡音’,即多用音译”。陈福康(1992:14)补充支谦的《法句经序》被认为是现存最早带有佛经翻译理论性质的文章。“支谦很讲究文丽简略”,反映早期“质派”的译学观点,而且“改‘胡音’为汉意”,即用意译取代音译。
佛经翻译的初期,外籍翻译家几乎没有提出明确独立的翻译理论或观点。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思想状况下,译者出于对佛教教义和典籍的敬畏心态,大多采用直译或音译,不敢轻易改变原文的句法结构,这虽然看上去最忠实于原文,实际上译文却往往支离破碎,不成汉语。
发展阶段,道安提出“五失本,三不易”。三不易是要求对原文忠实,五失本是指翻译过程中原文信息的损失.两者是矛盾的。鸠摩罗什倾向意译。马祖毅(1998:41)举例,昔竺法护出《正法华受决品》云:“天见人,人见天。”什译至,曰:“此语与西域语同,但在言过质。”(僧)睿应声日:“将非‘天人交接,两得相见’乎?”什大喜日:“实然!”从“天见人,人见天”到“天人交接,两得相见”文质立现。彦琮的“八备”,从道德品质和语言能力上,对译者提出要求。与“五失本,三不易”相比,彦琮强调译者的佛学修养和语言能力,道安注重的是字词句的翻译方法。道安重视的是读者,而彦琮重视的是译者。
鼎盛时期,玄奘提出“五不翻”,即有一些词语需要音译,而不能只译意。音译词是为追求语体效果,增加神秘感,王宏印(2003:59)认为,“保证佛经的典雅庄重的提示和至高无上的地位”,保持文风的一致。由于时代的变迁和语言的变化,翻译宗教典籍趋向文学化。玄奘的这些观点在当今的时代可能显得过时,在当时却是总结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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