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以高粱、大麦、米、葡萄或其他水果发酵制成的饮品,种类繁多,传为杜康为酿酒的发明者。《说文·巾部》:“帚……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故后世“杜康”即为“酒”之代称。三国,魏·曹操《短歌行》就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酿酒发酵的时间越长越好,故有“陈年佳酿”之说,比如十二年的“白云边”酒,就比九年的“白云边”酒好。“酒”之所以叫酒,言其“久”也。犹如韭菜,越割越长,亦言其“久”,故云韭菜。
《说文·酉部》:“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段注:“宾主百拜者,酒也;淫酗者,亦酒也。”知“酒”之作用有善恶之分。有时,酒能助兴(斗酒诗百篇),或协调关系(杯酒泯恩仇),等等;有时,“淫酗”则可要人性命,或闹事(天子尚且避醉汉),或闯祸(醉驾等)。不过,在我们这礼仪之邦,“酒文化”的本质、主流却是好的。
“色”,女色。“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赵岐注:“人之甘食悦色者,人之性也。”然“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子罕》)。好色之徒不像好德的人那样注重品德修养,见财起心、见色起意,往往干出坏事。“汉王重色思倾国”,结果身败国破,落得个“此恨绵绵无绝期”(唐·自居易《长恨歌》)。
古人认为“色为伐性之斧”,沉溺于女色的人多是短命的。“酒为色之媒”,故酒后易乱性,酒后易失德,酒后淫逸决非君子(当然指的是醉酒之后)。“酒后不入室”则不伤身。
“财”,金钱。“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些当然是些世俗的观念。“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论语,卫灵公》)对金钱的态度,反映出的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有的一毛不拔,世人谓之为“铁公鸡”、守财奴;有的又挥金如土、大肆挥霍,世人谓之为“败家子”;有的则认为“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因而有个正确的金钱观。有时,“文钱难住英雄汉”,当人极为困窘时,如能“仗义疏财”,施以援手,实为功德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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