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代文献的情况看,训“党”为“所”的例子也不少见。如《公羊传·文公十三年》“往党,卫公会公于沓”注:“党,所也。所犹时齐人语也。”“所”、“党”像是因方言不同而产生的异音同义词。《左传·哀公五年》“师乎师乎,何党之乎”注:“师,众也。党,所也。之,往也。”孔颖达又进一步解释“党”训“所”的原因:“《周礼》五百家为党,言其共居一所,故以党为名,是党为所也。”《释名·释洲国》“上党”条:“党,所也。在山上其所最高,故曰上党也。”由此可知“党”、“所”在古代实为音近义同之字。“党”用作虚词,就是后来表假设的“倘”。所以誓词中的“所”也可解作“倘”。这样理解既顺乎文意,合乎音理,也切合古代文献的实际。
像这样运用因声求义的方法解释词语疑难的例子,在古文学习中经常碰到。比如:
《晏子使楚》:“圣人非所与熙也。”有的注本认为“熙”同“嬉”,一般解作游戏、玩耍,放到句中,虽可解为开玩笑,但语义较轻,与楚王对晏子蓄意嘲弄的行为也不甚贴切。那么这个“熙”究竟应怎样理解为好?从语音探求,我们可知上古“熙”、“哈”同音,同属晓母之部。《楚辞,惜诵》:“行不群以巅越兮,又众兆之所哈.”王逸注:“哈,笑也。楚人谓相啁笑曰哈。”“啁笑”即嘲笑,常有侮辱性。因此把“熙”理解为通“哈”,比理解为同“嬉”语义就要重得多,既切合文意,也符合楚之方言。
《三峡》:“自三峡七百里中,两岸连山,略无阙处。”其中“自”,常作介词,表引进时地的起点,解作“从”,但在此句中这样理解就不通。中学课本注为“这里有'在'的意思。”“自”解作“在”,古文中也不少见,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栾氏自外,子在内。”(“自”、“在”互用)《成公二年》“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于此,将为戮乎?”(“自今”,在今)《史记周本记》“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自夜”,在夜)。为什么“自”可作“在”讲?这也要从语音上探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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