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教学计划,实施教学任务的分解落实,对教学过程的各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各科教学目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学期从开学准备到学期结束的全部教学过程。
3.职责
(1)教导处根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计划提出原则性意见,教务科主任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
(2)教导处制定教材发放清单,分解学期教学任务,下达教师《教学任务书》,编制学期总课表、班级课表、教师课表及学期教学进度表,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总体控制。
(3)根据分解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安排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书》编制《授课计划表》、《课时计划(教案)》,教务主任对各教学环节进行实际具体控制。
4.工作程序
(1)教导处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在第二学期末编制下一个学年的工作计划,并根据主管副校长审定的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教学任务安排表》,于学期结束前四周分发至各年级。若实际招生与计划招生有较大出入,则教导处应在开学前三周做好相应安排。
(2)各年级根据《教学任务安排表》的安排,落实各任课教师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并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编制《教材、物资采购计划》,于学期结束前三周交教导处。
(3)教导处根据各年级反馈的《教学任务安排表》、《教材、物资采购计划》填制《教学任务书》,编制教师、班级及总课表。同时汇总《教材、物资采购计划》报主管校长审定后实施教材采购,并于学期结束前将教材按《教材、物资进货检验控制程序》进行检验入库。
(4)教务科将教导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教师用书及相关课表、教案本于学期结束前分发给各任课教师。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