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表中所示,苏南地区各县合作社发展缓慢,入社民众数量不多。时人认为是合作社种种入社资格限制所致,①各民众教育馆虽有奋力推进之心,但因大多采取连带保证责任制,也不得不多吸纳有钱之人,化解了为民众谋福利的初衷。“乡间常有一般富农或土劣,因看到我们倡导的合作社可以向银行吸取低利之资金,于是群起加入合作社,我们亦因彼等有恒产,不致出多少岔子,于是各地的合作社,几成了中农以上或土劣的经济组织。”②江苏省立镇江民众教育馆办理的几个合作社,“理事大多数是村长,钱是一批一批地放出去了,但大部分没有落到农民手中,被乡长、村长扣去纳租、还租和缴租了。”③地方势力的介入化解了合作社的绩效。
实际上,这种股份责任制,虽限制和阻碍了贫苦农民加入合作社,抑制了合作社社员构成的广泛性及民众教育馆的社会动员作用,削弱了合作社为贫苦农民谋利的意义,但从经济组织特性来讲,这些合作社既不是福利组织,也不是互助组织,是带有一定现代性的农业企业组织。不少民众教育馆能“深谙其味”,如山东省立民众教育馆“处理合作社的问题,表面上尽讲情谊,骨子里却是划一不二的法治精神”,对各种违反合作社章程的人士,坚持原则,如“张姓社员,因到期不能清偿本利,一再展期,可谓情至意尽,但终于使保人替他尽了义务;马姓社员贷款以后,又转借给乡村的有力领袖,而且到期归不上款。这领袖并非坏人,眼前也实在开罪不得,可是终于追清本利,使马姓社员出了社……”④民众教育馆开展的形式不一的合作教育,对于农民了解近代农业企业化运营有一定的启蒙作用。
此外,为了增加信用合作社的基金,使农民养成储蓄和节约的习惯,江苏各县民众教育馆还提倡设立储蓄会。根据章程,凡储蓄会员,每月都要储蓄一定的储金,此项储金的流通方式与信用合作社放款大致相同,年底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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