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改革。“素质教育”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素质教育,我国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改革已经从教师数量的扩大转向了教师质量的提高。《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鼓励综合大学和其他非师范类大学高等学校举办教育院系或开设教师教育所需课程”,意在打破原先教师教育体系相对专门化,把综合性大学介入教师教育,并看做是提高教师质量和完善教师教育的重要措施。此后教育部于2000年印发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1999—2002年)》,对基础教育师资培训作了进一步的规定。自此以后,我国出现了综合性大学办教育学院成风,但教师教育的课程建设却未必落实的局面,实际造成了对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冲击的负面影响。
(2)本阶段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特点分析
20世纪90年代下半叶,随着“素质教育”的提出,中国基础教育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首先,在“谁来改”方面。国家仍然是基础教育改革的主导力量。不论是在基础教育改革政策的制定方面,还是在基础教育改革推进过程中,国家的主导作用都非常明显。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这两部重要政策的制定和推行就是很好的例证。尽管国家在整个基础教育改革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国家权力的下放,学校和社会在基础教育改革中的参与性可谓是空前的高涨。如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各种实验学校和实验教学改革区在各地纷纷建立;课程开始实施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管理体制,同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中小学教师投身于基础教育改革;教材开始向多样化发展;管理体制改革强调了县级人民政府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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