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方文献的分类问题及处理
地方文献的分类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满足不了越来越多的地方文献利用者的需求。地方文献分类不统一、不一致,使宝贵的地方文献资源被割裂在书海的各个角落,淹没在浩瀚的文献之海中。这些零乱、分散的文献因无规范化的检索途径而无法查到,从而造成严重的漏检、错检,大大地降低了文献的利用价值,同时给管理、开发也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1.分类的问题
目前,绝大多数图书馆对地方文献的分类基本上采用《中图法》,但《中图法》对地方文献的分类有一定的局限性,某些类目的分类详细程度远远不够,主要表现在不能满足地方文献地方专指性强的分类揭示。《中图法》对于文献的地区区分有一定的规定,其配号大部分是一致的,但也有个别的不统一。在部分基本类目后注明依地区复分表区分,实际是一种省略的列举形式,这是《中图法》地区区分的重要手段,用国家区分号“()”加地区代码与基本类号组配。
《中图法》通过这三种方法,基本满足了省级以上行政区的地方资料的分类,但省级以下的地方资料就无法再区分了。关于同一省各地区、市的地方志的分类也一样。然而,在地方文献范畴内,方志反映了一个地区在特定时期内自然和社会的全貌,是地方文献中最全面的综合资料。按方志学的理论,方志的种类除有以地区划分的总志、通志、府道州县志、乡镇及边关志、土司志等,还有以内容划分的专志可细分为山水园林、风土物产等子目,以及金融志、体育志、林业志、植物志、动物志等近现代新兴的专业志。《中图法》把这些专业志分入到有关专业的各类,根本反映不出地方志的地方特性。同样,人物传记类只能按人物的学科属性区分,也不能体现出人物的地方性。
2.其他特殊载体形式的地方文献的分类处理
报刊、照片、金石拓片、缩微制品、视听资料等属地方文献中特殊的文献类型,有的因为载体特殊,有的因为内容特殊。针对这些特殊形式的地方文献,采用针对书本式文献而编制的分类表,对它们显然是不太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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