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联邦制的思想不论在学术界、政治界,还是在出版物和公共舆论中都已经广为传播。一方面,联邦制在德国本来就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另一方面,中央集权和单一制的国家由于纳粹第三帝国的种种倒行逆施已经变得声名狼藉。第三帝国的覆灭导致了一种回归地区传统的取向,引起人们对德国历史的“错误道路”、对俾斯麦和普鲁士帝国进行批评和反思。早在二战结束前,抛弃民族主义的权力国家、反对普鲁士、从横向和纵向进行较为彻底的分权,已经是德国一些抵抗运动制定的宪法计划的核心,也是德国许多进步人士努力的方向。1945年之前,许多德国学者就在著作中表达了使德国回归联邦制的愿望,尤其是移民到瑞士和美国的德国学者更是建议将联邦制作为治愈战后德国的药方,其中比较知名的学者有天主教神学家卡尔巴尔特和埃米尔·布龙讷、国民经济学家威廉·勒普克、法学家汉斯·纳维亚斯凯以及社会民主党政治家、后来的巴伐利亚总理威廉·赫格纳等。在德国国内,国家法学家格奥尔格·拉弗瑞特、弗兰茨.W.耶鲁萨勒姆、博多·登内维茨、汉斯·彼得斯以及威廉·格雷维都支持联邦主义,认为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国家有助于防止集权统治的重演。他们认为,魏玛共和国正是由于削弱了联邦制的权力制约成分,从而有利于权力的集中,使纳粹的集权化成为可能,从而导致权力的滥用。
可以说,战后德国联邦化的过程是一个外部和内部联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历史产物。西方占领军关于战后德国重建的构想是德国采取联邦制的决定性因素。德国悠久的联邦制传统和战后人民对它的认同也是重要因素。
战后活跃于德国西部的各种政治力量--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自由民主党、社会民主党和德国共产党分别代表了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几种思潮,除了德国共产党之外,他们的制宪主张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明确支持建立联邦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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