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柞庥在天津出版的《青少年科技博览》1999年第4期发表了一篇《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这是天津教育学院的一个刊物,发行量很少,何教授的文章也才1400余字。文章点了“法轮功”和李洪志的名,但特别注意摆事实讲道理,然而仍引发了4月25日发生在中南海周围那个惊动世界的事件。本文开头的话是玩笑,但又不是玩笑。我们能不能设想一下,假如“法轮功”不围攻这个围攻那个,特别是不围攻中南海,而是“依法”向法院起诉何祚庥和《青少年科技博览》,情况又会怎样?
早在“法轮功”事件发生前一年的1998年4月9日,《光明日报》载《专家学者呼吁:用法律手段保护科技反伪斗士》——“反伪斗士”需要“保护”,说明他们已处被动挨打的地位;他们需要“法律手段”的保护,反映出他们的“反伪”义举可能受到“法律手段”的打击。请看文章开篇:“近年来,一些科技、新闻工作者在科技领域坚持‘打假’、‘反伪’,却被推上了被告席,推行伪科学、反科学变得既‘有利’又‘有理’。”“有利”、“有理”的人当然应该“胜诉”,于是他们确实“胜诉”了。上述报道列举了“邱氏鼠药”、“超浅水船”两个案件,只是因为这两个案件的一审错判在二审中被纠正过来了,坚持科学文明的人在精疲力竭经年累月之后总算“胜诉”了,事实上还有这样的好人在类似的案件中连“惨胜”也没有得到。
最后作者归纳出了自己观点:“邪教在中国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某些执法机关难辞其咎。”打击邪教“必须努力提高执法机关的素质,严防司法腐败。”文章以假设开篇,随后附以真实的佐证,最后导出了这一令人警醒的结论。假设论证对于本文展开论证,深化主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