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化创造与文化创造力
文化,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是揭示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重要依据,因此,关于文化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热衷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不同国家或民族、不同的专业学科背景的学者提供了各自对于文化的见解,事实上,这些多元化的文化界定,本身也就体现了文化内涵的丰富和多样。然而,对文化概念进行准确地、科学地、全面地定义,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大多的文化概念都很难获得普遍的认同和广泛的共识。为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将从解释学的角度人手,通过对文化的本质特征、基本内涵以及内在属性等进行分析,力争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由于定义混乱而带来的困惑。就本章而言,试图通过对多视角下的文化论述进行必要的比较,提出文化哲学对于文化的解释,并以此作为本书的语境和出发点。同时,鉴于对于创造和创造力分析的现实状况,将在综述和分析现有概念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必要的哲学加工和改造,以便文化哲学研究的展开。此外,在进行了必要的解释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于文化创造与文化创造力的哲学解析,主要通过对文化创造的现实内涵、生成原则以及本质特征等方面进行较为详尽的阐述,并以此作为开启本书系统论述的一把钥匙,为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提供必要的理论框架和话语体系。
第一节 理解文化
文化概念的界定一直以来都是十分困难的,它成为困惑众多文化研究学者的课题,越想对其进行准确地划定或界定,就越会让人糊涂,这主要是由于理论研究的视角差异造成的,具有不同的学科背景和地域、民族及国家的背景的学者就“文化”概念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然而,“文化”这一概念不仅具有学科和地域的性质,同时它也应具有普世的性质。其实,“文化”离我们并不遥远,在大多数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提起诸如中国文化、西方文化、大众文化、消费文化、山寨文化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它离我们很近,正如英国诗人T.S.艾略特曾形象地指出,文化是涵盖了“一个民族的全部生活方式,从出生到走进坟墓,从清早到夜晚,甚至在睡梦之中”①,由此可见,文化是关乎人类生存的样式,伴随人类社会始终,更是深入每个人骨髓之中的一种存在。事实上,文化就是这样,它贯穿我们的生活实践之中,但不能通过三言两语就界定出众所信服的文化定义。
罗威勒(A.Lowell)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东西比文化更难捉摸。我们不能分析它,因为它的成分无穷无尽;我们不能叙述它,因为它没有固定形状,我们想用字来概括它的意义,这正像要把空气抓在手里似的;当我们去寻找文化时,它除了不在我们手里以外,它无所不在。”②目前,就“文化”的定义,据《中国工具书网络出版总库》中共有220187种记录,这些概念都试图对其内涵与外延进行更详尽的解答以获得其要旨。但是,人们却仍然感到难以表达其真实的解读。显然,这种定义的方法沿袭了西方文化中“定义”、“界说”的理性传统。事实上,对于文化,仅仅靠定义的方法对其进行界定,是很难形成共识的,也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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