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聘请中介机构
筹备小组成立后可联系和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发行人法律律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机构。被选择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从业资格,筹备小组在经过慎重考察后,应当确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人选,并与之签署委托协议或相关合同,正式建立法律关系。
⑤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与审计
在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各机构应根据情况进场工作,分别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保荐机构应对公司整体情况,尤其是商务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律师应对公司的法律事宜进行全面调查,并起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会计机构对公司近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师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要求是按照评估报告数值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确认,而证监会的最新要求则是以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上净资产数额确认改制后公司股本数额。这样,如果审计报告净资产数额低于评估报告数额,则选择审计报告上净资产数额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如果评估报告上资产价格数额低于审计报告净资产数额,则选用评估报告数额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如果公司不需要3年内上市,则可以将评估报告数额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无须考虑审计报告数额。
⑥产权界定
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行财产清查,并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
⑦国有股权设置
改制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通常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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