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久以来,一直是社会学和其他人文学科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定义:广义的文化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而《辞海》上对于文化的解释则为: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和设施。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文化的发展有历史的继承性;在阶级社会中,又具有阶级性,同时又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又形成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同时又给予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以巨大的影响。有时,文化也泛指一般知识,包括语文知识。如“学文化”即指学习文字和求取一般知识。又如对个人而言的“文化水平”,指一个人的语文和知识程度。
让我们再来看看“文化”一词的历史渊源。在中国的古籍中,“文”既指文字、文章、文采,又指礼乐制度、法律条文等。“化”是“教化”、“教行”的意思。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而言,“文化”是指以礼乐制度教化百姓。汉代刘向在《说苑》中说:“凡武之兴,谓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此处“文化”一词与“武功”相对,含教化之意。南齐王融在《曲水诗序》中说:“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①其“文化”一词也为文治教化之意。而在西方,“文化”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ultura,原义是指农耕及对植物的培育。自15世纪以后,逐渐引申使用,把对人的品德和能力的培养也称之为文化。18世纪,沃费纳格、伏尔泰在法语中把文化称为训练和修养心智的结果。但对于文化的理解比较新颖的恐怕要数德国哲学家齐美尔了。齐美尔的二元文化哲学认为,生命和形式构成了文化的整体,而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网络则构成了社会。一方面,他主张文化的任何内容、要素或部分都必须通过形式来保持整一和意义。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生命的运动是永恒的、无止境的,它必然会突破现有的形式。因此,在文化发展的各个阶段上,我们总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文化矛盾,而这些矛盾往往就呈现为生命与形式之间的冲突。他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生命超出动物水平向着精神水平进步,以及精神水平向着文化水平进步,一个内在的矛盾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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