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文献总体来看,新媒体采纳行为实证研究数量相对较少,这与新媒体发展时间不长相关,但是可以看到自2008年以来相关的行为研究增加较快,这也反映了学术界对新媒体创新扩散研究的重视,也反映了新媒体采纳行为的研究将成为相关研究的主流和热点。
(2)在研究对象选择上,由于我国媒体研究技术导向突出,往往基于原来的传统媒体分类(技术)直接选取单一媒体产业类别作为研究对象,如国内研究者郭峻峰(2007)选择彩信,方雪琴(2008)选择IPTV,何栋(2010)选择手机电视,而实际媒体融合的趋势将导致传统产业分类失去价值(周振华,2003),因此单一媒体消费者研究价值有限。实际上对新媒体采纳行为的研究,目的是如何推进新媒体的创新扩散,从而推进媒介融合进程,因此选择反映未来趋势的研究对象意义重大。
(3)传播学界对于融合媒体采纳行为研究关注较少,大多数的融合媒体受众研究止步于思辨性的描述与分析,或者仅局限于推测性的论断,“观点的碰撞远多于实证的检验”。我国的融合媒体研究还处于罗杰·D·维曼(Roger D. Wimmer)和约瑟夫·R·多米尼克(Joseph R. Dominick)所说“四大阶段”的第一阶段,主要覆盖媒介自身有关的主题,例如定义、独有的特性、规制、经济议题和技术议题等。而对融合媒体使用问题,例如使用者特征、使用者感知、使用者态度以及使用模式等问题少有研究。少量的实证研究也只是简单的描述性分析,如王兰柱(2009),王虎(2008),陈捷(2009)等人的研究。但是对于受众研究来说,往往需用探索性研究的方法,才能得出较为科学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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