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6月24日,一场由军队和民党共同发动的政变结束了曼谷王朝的封建独裁统治,成立了由民党领导人拍耶帕凤上校为首的临时军政府,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六点施政纲领,作为政府制订政策的准则。其内容要点是:①维持国家政治、司法和经济的独立;②维持国家安全,减少犯罪行为;③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方案,发展国民经济,务使人民不受饥饿威胁;④贵族与平民一律平等;⑤在不与上述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人民享有独立和自由;⑥人民大众有充分受教育之机会。临时政府还制定了泰国的第一部宪法即临时宪法,并于同年12月10日颁布了泰国历史上第一部永久宪法,确立了“泰王国实行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君主立宪制”。泰国从此开始了民主化进程。
政体转制后,国王不掌管国家实权,不直接干预政治。即便如此,从1932年颁布的第一部永久宪法至今,泰国共颁布了18部宪法,而每一部宪法的第二章都规定:“国王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批评或控告国王。”国王名义上仍然是国家的元首,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泰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另一方面,宪法还规定:“国王是佛教信徒和最高护卫者”,佛教传统赋予国王神圣性地位。可见国王的作用是泰国任何政治势力都无法替代的,“国王-宗教-民族”已成为泰国人民大众基本价值观中的核心,任何动摇这三者的企图都会被视为大逆不道。
泰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后,由于历史的原因,泰国军队的威望和地位仍占优势。从君主立宪制开始的第一个临时军政府起,就标志着军人干政的开始,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国家政权长期受军方控制,使泰国成为军事政变最多,权力交替最频繁的国家之一。70年代中期,军人退出了泰国的政治舞台,但其影响并未就此消失,军队仍然具有很强的势力。直到1992年5月发生的流血事件后,泰国才真正摆脱军人干政的阴影,民主政治才真正获得发展。可以说泰国的历史进程始终是由王室、军队和政府这三种力量在推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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