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源于汉唐
古代小城镇发端于汉唐时期的草市、军镇,它们是小城镇的最初雏形。
草市,亦称墟市,是古代农民与乡村手工业者进行交换的最直接场所,是相对于官方规定的正规市而言的,即国家规定的州县坊市之外的交易场所。此类集市最初自发兴起,且散布于城外农村地区。这种场所在南方称‘墟市”,北方称为“草市”,都是定期集市。
草市在汉代只是零星出现,到两晋南北朝时期,不仅数量明显增加,而且引起政府的重视,开始在市中设置官吏,进行管理。及至唐代,虽然对市的设置有严格的限制,一度曾规定“诸非州县之所,不得之置市”。但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草市的进一步兴起已呈不可阻挡的趋势,特别是在水陆交通沿线经济发达地区,草市更是大量涌现。草市的日趋繁荣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富商大户来此定居,使之作为一种社会实体不断向城市形态发展。杜牧《上李太尉论江贼书》曾谈到江淮间的草市,谓“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窒大户,多居其间”。
军镇也是商业性小城镇的起源之一。按现存文献考证,镇的产生可追溯到十六国时期,如前秦姚菠曾设置杏城镇。而作为一种军事据点,镇的广泛兴起始于北魏。魏太武帝时,在长城沿线设武川、抚冥、怀朔、怀荒、柔玄、御夷六镇,以防御北方游牧民族贸然的入侵,此为镇戍制度的正式出现。此后镇的设置由边境扩散到内地要冲地带,并为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以及南朝宋、齐、梁、陈各代所沿袭。
进入隋唐后,军镇的设置更为广泛,其制度趋于完善。至唐后期和五代十国,藩镇割据的局面愈演愈烈,许多镇成为一股独立的军事和政治力量,影响越来越大,而所在地区的州县政府则沦为任其随意摆布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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